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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志愿风帆 编织和谐家庭
  • 发表日期: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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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绍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河北区鸿顺里半边天家园做了五年的法律志愿者。回头望去,这五年我自身的成长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志愿精神改变了我的思想、我的生活,让我对志愿者有了更深的认识,我想每一位志愿者都会有如此感受。

  半边天家园的帮扶对象主要以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主,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为很多弱势妇女提供帮助。在项目进展过程中,有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得到过半边天家园给她们提供的法律帮助。在与她们的交往中,我发现许多有暴力的夫妻在相处上存在许多误区,我就建议她们来参加家园组织的“家暴小组”,免费为她们进行培训,让她们知道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正确对待第一次家庭暴力,受到家庭暴力到哪儿求助,如何保存证据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家园的“家暴小组”给很多人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生活中存在着,却又对别人难以启齿,不能解决的难题,并给他们心理和思想上的支持。

  值得庆幸的是我先一步接受了家园新理念的培训,深深体会到只有当妇女增强了维权意识,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男尊女卑”的旧观念,认识到人与人是平等的,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不是难以启齿的家务事,不是没有人管的,认识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男女平等”。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将家园“以人为本”的理念传递下去,为更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服务。

  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接待了无数个面询者,接听了无数个热线电话。每次我值班,来访来电人流不断,这使我感到自己的力量真的太微弱了,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志愿者的队伍一定要壮大,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提供帮助。五年来我利用业余时间援助、协助案件50余件,从代理的这些案件中,我才真正感到家园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我们的工作可以给那些弱势妇女带来了生的希望,这是多么伟大崇高的事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有的妇女受暴十几年,有的几十年,纠其原因,大多数受暴者认为夫妻打架是家务事,说出去会让人笑话,就是找到有关部门也没有人管,所以忍受家暴时间很长,甚至有的妇女被丈夫打伤都不敢说被丈夫打的。在我援助的案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她叫刘某,50岁,是一个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来家园咨询时她已遭受家暴10余年。初来家园时,她说话声音很小,总是低着头,不敢抬头和别人对视。我们和颜悦色的开解她,和她聊家常,解除她的紧张情绪,让她感到这里很温馨,通过几次心理疏导,她终于向我们敞开心扉,倾诉她遭遇的不幸。刘某29岁,已结婚10年,丈夫39岁再婚,她初婚,婚前她是一个小学老师,工作较好,结婚后辞去工作做全职太太,她认为这样很幸福,婚后生一个男孩。她是独女,开始家里对她的婚事不同意,但她下定了决心就和家里断绝了关系,和亲戚也不来往。理由是丈夫不许,她天真的认为这是丈夫全心全意地爱她。慢慢的她丈夫从经济上控制她,刚结婚不久她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她不敢告诉任何人,认为夫妻吵架正常,忍一忍就过去了。后来她丈夫不管什么原因一不顺心就对她施暴,她一直忍受了许多年,也不敢做声。后来她到外面打工,丈夫不让她和男士接触,一和男同事说话,丈夫就对她拳脚相加,并且用烟头烫她的乳房,不许她再出去工作,就连接送孩子时和男老师多说几句话,也免不了一顿毒打,最严重的一次是晚上她丈夫把她拉到六楼阳台用菜刀和暖水瓶对着她,要把她推到楼下,并用开水浇她,在这危急时刻,家里的电话铃响了,她丈夫接电话,她穿着内衣跑到外面打“110”报警,才免了这场灾难。后来她来到家园求助,向我们倾诉了这10年婚姻的遭遇,她说家园是她活下去的最后一丝希望,她再也不回那个家了。我多次开导她,鼓励她,因为她是逃出来的,身无分文,我就帮助她写诉状、取证,在法庭上帮她辩护。在援助过程中,最难的是取证,家庭暴力要有证据才能在法庭上生效,为了取得有利的证据,我和家园的工作人员常常不顾天气好坏外出取证,加班加点。在她本人的陈述基础上,我还要从她的邻居、居委会等取得证据。她的丈夫是个蛮横的人,邻里都不敢惹他,这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通过我不辞辛苦,多方查访,工夫不负苦心人,这个案件我准备相当充分,证据确凿,但刘女士要求在判决书中不要写家庭暴力,希望给他丈夫留点面子,于是在庭审里我们对她丈夫进行了教育,并告诉他应承担责任,应给受害者赔偿。他当庭承认了错误,并请求她给予原谅,应次没判决通过调解结案,他们共同的住房留给了刘女士,每月按法律规定给付子女抚养费。刘女士对我们提供的援助很满意,对家园和我们格外感激。她说:“来到家园,律师、专家帮助我解决了心理上的困惑和障碍,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使我从一个不懂法律的弱女子,逐渐变成一个敢于抗争的女人。家园给我的无私援助,使我获得重生,我终生难忘。”在调查取证中,每到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只要告知为法律援助案件取证,知情者都会主动协助调查取证,在法院审理中也确实向弱势群体倾斜,社会各界都在向弱势群体奉献着爱心,关注着他们,她们不是孤立无援,关键在于自己是不是可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五年里,我的业余时间基本上都贡献给了家园,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我居住的小区周围,很多有法律问题的人都来向我咨询,我均给他们满意的答复。经常走在路上会有陌生人和我打招呼,或说着感激的话,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成就感,这是家园带给我的。在很多的案件处理中,我都很注意把家园的新理念和志愿精神与我的工作相结合,我感到在援助她人时,要将心比心,痛其所痛,想其所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我曾经援助过一个家暴受害者,她不敢回家,我就把她接到我家里住,和她谈心到深夜。我想,我们不应是单纯的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应该把她当作自己的亲人,倾听她的心声,把她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做,正由于我有了这样的理念,许多得到我帮助的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很感动,也有送来钱物的,均被我谢绝。我认为赚钱的地方很多,如果为了赚钱就不来这里做志愿者了,如果接受了妇女姐妹的钱财就枉费“志愿者”的光荣称号。五年中我付出了时间和心血,虽没有换来物质上的享受,但我得到了用金钱买不到的更高层次的追求,我女儿常说:“妈妈都成区域名人啦,你做志愿者多光荣啊!”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五年的志愿工作对我自身的成长是难于言表的,也是有目共睹的。在来半边天家园做志愿者之前,作为专职法律工作者,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接待咨询、调查取证、代理案件,对人对事常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时常会言词尖锐,对于咨询婚姻家庭问题的来询者,一般情况只询问有无和好希望和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如财产、子女抚养等,极少询问离婚的原因,并且经常会打断来询者的讲述,不太顾及她被打断的心态、表情,而到半边天家园做志愿者后,多次参加家园请来专家的指导培训,慢慢接受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来询者的意见,“倾听”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刻入了我的心里,在和朋友、同事的交往中也更加注重 “换位思考”、“多角度观察生活”,在家不在以家长自居,和孩子成为了最亲密的朋友,和同事关系也更加融洽,大家都为我的变化感到震惊和高兴。2005年我还考取了高级心理保健师资格,这些都是在助人中自己得到的收获,我会尽心尽力做好志愿者,用我学到的东西为更多的人服务。

  半边天家园这个项目历时五年,虽然它已结束,但它带给我的理念不会结束,我会将这个爱心传递下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让志愿精神伴随我的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