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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伴随红枫成长的观念和方法
  • 发表日期: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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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妇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咨询热线,是否应该纳入社会性别视角,这对红枫来说现在已是不言而喻的问题。当然,不能说红枫志愿者都能领会社会性别概念的丰富内涵并能恰当地应用于热线咨询与其他服务,但至少在“政治正确”层面已成共识。十多年前,这却是一个曾经在热线引起诸多怀疑和讨论的问题。
      可以说,红枫妇女热线经历了从自发的社会性别意识到自觉学习的过程,从一个侧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性别观念及其应用在中国的发展过程;其不足处,也反映了社会性别在中国大陆被接受的艰难。从红枫热线20年积累的咨询统计、业务研讨、简报、理论研究等丰富文献中,应该能够呈现这个过程,但需要系统梳理和下功夫研究。本文主要以笔者作为志愿者参与红枫的相关活动为线索,试图描述红枫逐步接纳社会性别视角及应用所经历的部分片段,期待红枫志愿者同仁的指正和补充。

概要
       以妇女为本的热线宗旨,是红枫自发具有或易于接纳社会性别意识的“先天”根据;通过培训、咨询实务、业务研讨、理论研究、项目实施等途径的“后天习得”,是红枫了解、认同、应用社会性别观念与方法的推动力。随着女性主义对性别内涵认知的深入和社会利益群体日益多样化呈现,以及红枫业务范围的扩展和不断有新人加盟,红枫需要不断重申树立社会性别理念、掌握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及相关知识的重要性;需要继续传播社会性别理念,把性别视角应用于热线咨询及所有工作中;也需要不断澄清误区、弥补不足。

一、社会性别相关概念1
性别概念
        社会性别(gender)是与生理性别(sex)对应的概念。后者指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不同性别的人在生理结构及其功能上的差异,一般不能改变。社会性别是指由特定文化决定的男女在社会与家庭角色分工、心理与行为模式、资源分配、价值评价等方面的差别,是社会关系的组成成份和区分权力关系的基本方式,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社会性别存在于文化习俗、政治/经济/家庭等公私体制及规范化的理论体系中,存在于个人对自身性别归属的认同中2。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由社会建构的社会和家庭角色及资源配置、评价标准的差异导致的权力/权利关系的不平等。
       女性主义把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范畴,立足于以下基本理念:(1)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有联系,但不能互相替代;(2)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性别是人的社会身份之一,每个人都处于种族、阶级、性别(gender和sex)、年龄、残健等各种社会关系中;(3)人的每种社会身份都反映某种权力/权利关系,都可以作为认识此特定权力关系的根源、特质及发展、变化的方法/途径的分析范畴。(4)性别分析与其他分析范畴(如阶级分析)不是对立的,也不能互相替代,综合起来可以全面反映某个群体或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
性别意识
       此处所讲性别意识,不是指自己因生为男人或女人所应承担的传统性别角色及行为模式的意识,而是指对社会性别关系的意识,意识到传统文化中不同性别的权力/权利规定、角色及行为规范、价值及评价标准等,意识到女性在社会性别体制下的从属地位及如何限制了女性权益及其发展,意识到为改变不平等的性别制度的研究与行动的重要性,等等。
性别视角4
      “性别视角”不是指从“女人的眼光”或“男人的眼光”看问题,而是从社会性别意识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针策略等。其特点:(1)强调倾听妇女及各类弱势群体的声音,这是基于对女性经验和价值的肯定及对各弱势人群的关注;(2)不是就性别谈性别,而是把性别问题放在社会体制、权力关系中分析,强调责任和义务、资源和机会、选择和结果的平等;(3)强调使用的方法应能使妇女及弱势人群的声音能够被听到,如参与式行动研究和质性研究等;(4)不是只讲妇女权益,而是强调传统性别分工和规范对男性也是限制和束缚,因而妇女的解放同时也是男性的解放,妇女权益的实现对男人也是福祉。
性别视角的意义
       性别视角不仅对促进性别平等有实际意义,也具有方法论意义。(1)在男权社会中,男人的需求就是社会的需求,女人的需求被无视或掩盖;传统观念认为男人比女人聪明、有理性,因而掌握真理,女性是感性的、不成熟的,女人的经验和知识被无视或掩盖。性别视角分析不同性别的不同需求,肯定和重视女人的声音和经验及其需求的满足;(2)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分析问题理应有多重视角。性别视角打破了单一视角(如“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独断和狭隘,能更深刻地了解事物全貌。以性别暴力为例,“不同形式的暴力以及妇女遭受暴力的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经济状况、种族、民族、阶级、年龄、性取向、残疾、国籍、宗教以及文化”5;(3)传统科学研究强调研究者的客观性、中立性。性别视角则揭示了“中立”、“客观”下掩饰的不平等。实际上,研究者处于阶级、性别等社会分层的不同位置,表面的“中立”、“客观”,经常内化了自身所处位置的价值观,因而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出发点、看法和结论。

二、社会性别视角与红枫成长

(一)“以妇女为本”蕴含着自发的社会性别意识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企业优化组合,被迫下岗人员中妇女占了大多数;与此同时,妇女参政指数下降,妇女失去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并影响到家庭地位,婚姻家庭问题增多。解放了的中国妇女面临着重新解放的挑战:为什么社会发展要以妇女为代价、要女人回家?妇女应如何面对?……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催生了1988年10月成立的中国第一家以研究妇女问题为主要方向的民间妇女组织——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简称妇女所)的诞生。1992年9月妇女所开通了中国大陆境内第一条妇女热线,在研究之外开展心理咨询服务。1996年7月妇女所改称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红枫)6。
       红枫开始并不是以自觉的女性主义姿态呈现、以明确的社会性别视角作为认识和分析问题的工具,但其成立之初的使命、目标和活动,有自发的性别意识倾向。(1)从使命看,“女性研究女性,女性教育女性,女性服务女性”,显示了为女性而行动的性别觉悟;(2)从目标看,在“对改革开放中的妇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调查中国妇女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开展活动,是为了“唤起妇女自主意识、实现妇女自我价值”,显示了女性主体意识和赋权妇女的觉悟;(3)从活动看,把新时期中国大陆妇女面临的就业、参政、婚姻家庭、卖淫嫖娼、生殖健康、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与司法保护等问题作为研究课题,与女性主义关注妇女在公私各领域的所有问题一致,涉及女领导干部、女技术人员、流动妇女、单亲家庭妇女、贫困妇女等,关注社会性别机制对各阶层女性的影响,具有较宽的视野。
       从早期志愿者的内部学习和交流看,红枫有自发接纳社会性别视角的倾向。如1993年9月,红枫通过志愿者的业务研讨,确定的“妇女为本”的家庭暴力咨询思路,要求咨询员“明确指出丈夫打妻子是不对的,是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提醒咨询员防止对妇女的二次伤害,咨询中不能说“男人打女人是一种普遍现象,你要理解”,或“你是否说了刺激你丈夫的话”等7。又如,1994年“京港热线交流”活动在北京举行时,热线咨询员培训班的讨论涉及“以妇女为本”和心理咨询“中立原则”的关系,志愿者通过交流和案例分享形成共识:“妇女为本”是指在心理咨询服务过程中引导和帮助她们看到自身价值,发现和挖掘自身潜力,并采取改变的具体行动,更好地生活,是赋权;咨询中立原则是指尊重与相信人的价值和潜能,与“妇女为本”在相信人的自身价值、调动当事人自身潜能方面是一致的8。
       当然,自发倾向和零星讨论所呈现的性别观念缺乏系统性、稳定性,大多数志愿者尚未真正理解社会性别立场与“价值中立”的关系,很多人对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仍抱有疑虑。

(二)社会性别意识启蒙:红枫志愿者首次接受社会性别培训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社会性别概念及其分析方法被引入中国大陆。北京的一些女性主义者编写了首部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手册。1999年1月30日,手册编写组成员到红枫对志愿者分组进行了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此次培训,对热线大部分志愿者来说是社会性别意识的启蒙。很多人表示,通过培训基本掌握了社会性别概念和分析方法。有人说:“虽然在热线已经服务了五年以上,但从没有考虑过社会性别问题,对现实中很多问题的看法从来没有性别视角、看不出其中包含的性别歧视,在本职工作中也从未注意过性别问题,缺乏性别敏感”;通过培训,“了解了社会性别概念,重新审视过去的许多观点,引起对一些问题的思考,感觉很有意思,收获挺大”。一位男志愿者说,培训使自己“有了社会性别视角,就能站得比较高,看得比较清楚”,认为“在妇女热线咨询中贯彻社会性别视角很有必要”。很多人肯定了培训所采取的参与式方法,认为培训中协作者不断提出反问、质疑的方法能引导大家紧紧围绕着社会性别概念深入思考。
       当然,一次培训不可能一下子改变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性别观念。有人认为,“本来男人和女人就因生理的、社会角色的不同而不同,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干嘛弄得那么复杂?”;有人表示自己“对社会性别概念能够认同,但对一些问题的理解还是不能超出传统两性对立的思维模式”。这说明理解和掌握社会性别是一个逐步消化和深入的过程,需要滚动式的培训

9  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热线的大部分督导没有参加此次培训。一位参加培训的督导分析了可能的原因:“女性主义原则作为一种哲学世界观、方法论,与心理学原则强调的中立性原则是冲突的”;此外,督导“过去都是培训别人,现在接受别人的培训,不大容易”

10这里涉及两个问题:其一,女性主义原则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与心理咨询强调的中立原则是否冲突,需要从理论上说清楚;其二,参与式培训方法强调在交流、互动中改变旧观念、获得新知识,这是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强调的所有人平等理念的表现,是对以往以讲者为尊、学员为辅的教学模式的挑战:知识是怎么产生的?谁具有知识?谁的知识更可靠?这也关系到咨询中能否尊重来话者的经验和需求,打破学科界线等多重问题,因而也是一个立场和观念问题。

(三)红枫的战略举措:对督导的社会性别培训
       1999年4月,在红枫和北京医科大学心理咨询与培训治疗中心共同举办的99北京国际心理咨询热线研讨会上,笔者提交了《妇女热线咨询中的性别视角》、《女性性问题咨询社会性别分析》两文11,都是围绕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概念与热线咨询这一主题,倡导在妇女热线咨询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
       2001年7月,王行娟老师决定对红枫全体督导进行为期两天的“女性主义、社会性别”培训,这对红枫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红枫的特点之一是以志愿者为主体12,志愿者的性别意识直接影响到红枫使命和目标的实现,而志愿者是在督导委员会13指导下工作的。如果督导对社会性别持排斥态度,势必影响一般咨询员的认知,从而影响红枫的性别立场。可喜的是,王老师的提议得到全体督导的积极响应,包括王老师自己也认真地参加了培训的全过程(在此,笔者想说的是:王行娟老师活到老学到老,虚心接受新观念、新知识的积极心态和行动,值得红枫每一位志愿者学习)。这也反映了新世纪之初,社会性别概念和分析方法已经在为性别平等而行动的妇女非政府组织和女性主义学者中得到广泛认同。红枫不可能游离其外,必须与时俱进。
       培训前,笔者对督导进行了需求调查。督导希望了解的问题集中于两类,一是关于女性主义(女性主义界定、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视角,女性主义对性别平等的理解,女性主义的发展、派别和观点等);二是关于女性主义、性别视角与心理咨询的关系(如何在热线心理咨询中运用女性主义理论、女性主义的适用范围等)。笔者根据需求调查设计了培训内容(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人本主义与社会性别、心理学与社会性别、妇女热线宗旨与社会性别)和培训方法(文献综述、个案讨论、信息分享等),并列出参考书目14。培训以澄清“以人为本”和以妇女为本、客观中立与性别视角、社会性别与心理咨询的关系为目标,明确社会性别视角在妇女热线咨询中的必要性,分析性别视角与心理咨询原则是不同层面的问题,互相不冲突,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互相抹煞。
       从督导的评估反馈看,培训是成功的。督导认识到:(1)“女性主义指出了社会中存在性别不平等现象,是为改变不平等、达到平等创建了社会性别这一基础理论”;女性主义追求的平等是“男女有同等权利、机会(受教育、参政、参与社会等)”和“平等意识”;“在资源与权力分配上与男人共享”;(2)女性主义“是一种批判男权的武器”,“是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看问题的视角,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发现一些原来没有看到和发现的东西;(3)“在中国用社会性别分析比较重要”;“站在社会性别的角度分析问题”,而非站在单纯“女人的角度”分析问题。(4)从方法看,培训具有开放性、实用性和接纳性,与督导的需求相适应。大多数督导最喜欢的活动是个案分析及分析后的总结、共同读诗《只要有一个女人》等。
       由于时间短,一些争议性较大的问题没能充分展开;有些督导对女性主义尚存疑虑,感觉对女性主义的理解和把握有待深入,如女性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关系、区别“妇女问题”与“性别问题”的意义、“妇女发展”与“社会性别与发展”的区别、女性发展与男性发展的关系等,还需要再培训、再探讨。

      (四)不同议题咨询的性别视角和不同人群的性别意识提升
对督导进行社会性别培训后,热线纳入性别视角基本不再成为问题,需要继续的是加深对社会性别的理解和把握及提高应用于在热线咨询的能力。红枫向此目标前进的途径包括:“教练”对新上岗咨询员电话咨询督导、志愿者培训、志愿者业务研讨、理论研究、项目实施等。红枫除对每期新咨询员的培训包括社会性别内容外,具有建设性的举措是开展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如性问题、同性恋问题、家庭暴力等)的咨询培训和研讨、针对某一人群(如单亲母亲、男性家庭暴力咨询志愿者)培训和研讨,体现了红枫关注社会性别视角在咨询中的具体应用,以及对不同服务对象及志愿者性别意识的提升。
不同议题咨询中的性别视角
      (1)家庭暴力咨询中的性别视角。家庭暴力是基于性别不平等的权力控制,是性别歧视的重要表现形式。性别视角对家庭暴力咨询至关重要,包括了解家庭暴力的根源和实质、规律和特点,识别家庭暴力、澄清认识误区、了解受暴者和施暴者的心理和行为模式、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与方法等。红枫从1992年开通第一条热线时,就接到家暴受害女性的来话。2002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电视剧的热播,有关家庭暴力的电话咨询明显增多。为此,志愿者业务研讨会多次专门讨论家暴咨询。咨询员感觉咨询中最困难的是不知怎么帮助来话者处理威胁、离不了婚、不想离婚又不想挨打等问题。对此,笔者曾在研讨会上从性别视角介绍了暴力循环、受虐妇女综合症、不能指责受害者等家暴专门知识和女性主义基本理念15。2004年3月8日,红枫开通了反家暴咨询专线,同年9月,笔者专门对家暴专线志愿者做了家庭暴力咨询辅导。2011年,红枫制定了受暴妇女心理帮助的基本原则(禁止家庭暴力、尊重和保护人权、性别平等/公正、零容忍、以受害人为中心、安全)及对受虐妇女面谈接访规范,核心是改变认知、积极赋权,以及“二次伤害”忌语等16。
(2)性问题咨询中的性别视角。性问题咨询中的性别视角,是志愿者业务研讨经常涉及的内容,红枫对咨询员的培训也包括从性别视角看待性问题及咨询,如2001年11月笔者为方舟成员做的《社会性别与女性性问题》讲座和2005年7月为第13期咨询员的《性问题咨询》讲座,可以看作是红枫的努力之部分。据笔者1999年至2003年在红枫性问题专家热线服务的经验,男性来话者与女性来话者有明显不同,女性除了知识性问题外,咨询内容大多反映了传统性道德双重标准对女性的压力,如处女膜和贞操问题;还有诸如性欲低落、性交困难、性高潮障碍等,主要也是心理因素造成的,而非器质性、非技术性问题,反映了性生活中女方所处的被动地位。男性来话者往往反映出男性本位、男权思想17。性问题咨询中引入性别视角的必要性在于:帮助来话者从性别关系的角度理解自身和对方的问题,帮助志愿者对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性问题咨询质量。
(3)同性恋等性少数人群咨询中的性别视角。从妇女热线开通起,同性恋、异装癖(跨性别)等人群的咨询在性问题咨询中一直占有一定比例,也是志愿者业务研讨和培训的内容之一。关注弱势群体是红枫的理念,在自发倾向上并不排斥性少数人群18。但要能真正理解性少数人群的生存状况和基本诉求则需要专门知识。随着性少数人权运动的发展,性别概念的内涵及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展。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1款和第26条中的性别(sex)包含“性取向”这一层含义19。换言之,性别不再仅是涉及男女的概念,也涉及不同性倾向20、性别认同及性别表现21人群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性别视角也是观察、分析、探讨和解决性少数人群问题的观念和方法。
作为主要为妇女服务的热线,红枫关注女性性少数和与性少数相关的女性。红枫业务研讨会曾讨论过一例女同性恋咨询个案,有男咨询员说:“如果我来接这个电话,我会告诉她:你想要的男人都可以给你”。这是典型的男性话语:男人能给女人想要的东西,女人在性问题上应该依赖男人。从性别视角分析则有不同解答、对来话者有不同启示:传统文化对女人的性规范、性道德要求,使女人在异性恋关系中往往难以表达性需求、获得性满足;而女人之间能够感同身受,容易理解和满足对方。红枫还讨论过“同妻”(男同性恋的妻子)来话。男同性恋者在传统家庭婚姻观念的压力下被迫结婚,给不知情的妻子带来性权力被剥夺及家庭暴力等诸多伤害,此类问题交织着性倾向和性别两种不同的权力/权利关系,都与性别平等有关。对前者,咨询员要对同妻指出同性恋丈夫欺骗行为背后和社会歧视和不得已;对后者,要指出男同性恋在要求性倾向平等的同时,把自己因性倾向受到的压迫转嫁给女方,是男权思想及对女性的歧视与暴力22。
不同人群性别意识的提升
(1)单亲母亲的性别意识提升。红枫关注不同弱势群体的生存与福祉,包括单亲家庭母亲(也有单亲父亲)。1998年红枫成立方舟家庭中心,其目标之一是提升单亲母亲的主体意识,尊重并确立单亲母亲的主体地位;认同单亲身份,调适个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促进心理成长,重建生活23。红枫也关注单亲母亲的需求(包括性需求)和性别意识提升。前面提到,2001年11月笔者为方舟会员做过《社会性别与女性性问题》讲座,以性别视角解答会员提出的问题,包括社会性别与性问题(性问题研究者和研究内容的社会性别分析)和女性性问题(性生理、性心理、性权力婚姻中的性、再婚的性等)。听讲座的方舟会员感觉收获很大,有一男士表示,“如果不是偶然走进方舟,也许我永远就不会知道这些这么有意思、有价值的东西了”,并表示要在自己的工作中把社会性别纳入进来24。
(2)男性志愿者的性别意识提升。红枫志愿者中有男性,他们能否认同性别视角并应用于热线咨询?由于社会和家庭对男女的要求和期待不同,男女受传统文化制约的性别意识养成过程不同,男性志愿者需要提升性别意识,这也是红枫培训和业务研讨的关注之一。2009年4月,由北京心理卫生协会与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为期3天的男性心理咨询师反家暴培训。笔者把此项活动看作是提升红枫男性志愿者性别意识的举措,是因为培训者全部是红枫志愿者,参与者中有很多是红枫志愿者。从培训反馈看,男性心理咨询师最大的收获是“有一个全新的视角更加清楚的看待家庭暴力”、“学习到了社会性别在反家暴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心理咨询要引入社会性别视角”;认为自己需要改变认知和态度、加强学习的内容包括“社会性别意识和家庭暴力概念”、“反家暴意识要进一步强化”等。同年5月,参加培训的男性心理咨询师成立了“北京心理咨询师反家暴男性参与行动小组”,并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活动25。

(五)红枫活动与研究方法中的性别视角
如前所述,“性别视角”的特点之一是使用能使妇女及弱势人群的声音能够被听到的方法。这是由女性主义的研究目标和性别立场决定的。为实现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的性别平等,首先要挑战为性别不平等辩护的观念和知识,这涉及知识是如何产生的、什么观念是正确的、什么知识是可靠的、谁制定判断知识可靠性的标准等。具体到红枫的热线咨询和研究,同样面临这些问题,因而红枫的性别视角也体现在研究的理念和研究方法上。
研究理念
红枫的活动和研究所体现的性别视角表现在以下方面:(1)研究的目的是为变革。红枫在对妇女就业、性骚扰、家庭暴力等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提出妇女权益的立法建议或政策倡导26。(2)研究立场的非“客观”、“中立”性。(见前述有关性别视角与“客观”、“中立”原则的讨论)。(3)知识产生于行动和参与过程中。如志愿者倾听来话者的声音,互相之间的探讨和交流;项目实施前后的需求调查等。(4)注重反馈与评估。如前所述,红枫的培训和项目的实施,都有参与者的评估反馈。(5)注重个人的反思和成长。红枫强调“助人者自助”,意指帮助来话者有益于志愿者成长,志愿者成长有益于更好地帮助来话者。红枫通过培训、业务交流和研讨会等途径,促进志愿者的自我反思和成长(如前述各项培训志愿者的收获与心得)。
研究方法
(1)质性研究。1996年底,笔者参加了红枫与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行政学系合作课题《当代中国妇女问题研究》项目,该项目通过分析热线咨询个案,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面临的各种问题。按香港大学陈丽云教授的要求,该项目使用质性研究方法,课题组成员进行过多次探讨,这是红枫首次学习和使用质性研究方法。与传统实证研究方法比较,质性研究更能发现新的和深层次问题;质性研究要求透过被研究者(来话者)的视角看问题,了解来话者本人对事件的解释,并将来话者的问题放在其发生的背景和脉络之中考虑,避免任何先入为主的或不适当的解释27。笔者在该项目中承担《婆媳关系》、《再婚和复婚》两章的研究和撰稿28,对质性研究有了初步理解,更加深入理解了社会性别理念和方法。
(2)行动研究。“以变化为取向”、“以结果为导向”的行动研究,是红枫采取的主要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是,研究由实际工作者与学者共同参与完成,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社会行动为目的,是为行动的研究,研究的目的具有实用性,问题的解决有即时性。红枫所有的研究都是将行动与研究结合起来的,每开展一个项目,首先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介入行动的过程中,不断总结、评估、反思,项目结束时及时公布研究成果(结集出版)29。
(3)参与性研究。红枫对志愿者的培训和志愿者的业务研讨及项目实施,常使用参与性方法,这也是红枫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参与性研究通过民主平等的分享与交流,促进达成尽量多的共识,并关注行动和策略,其目的是引发社会与个人的变化。参与性研究重视需求评估(如前述对督导的培训)和结果评估(如前述各项培训评估反馈);参与性研究需要参与者的开放心态和个人的热情,其所获得的知识的主要来源于参与者的感受和日常经验,反映了个人、社区/或组织的利益与需求(如红枫中心与天津市妇联合作,在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道开展的“家庭问题社区干预”项目成果《在社区中赋权妇女》,中国妇女出版社,2005)

三、红枫面临的挑战:性别意识和能力提升
       不可否认,传统性别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并带进人们的工作中,对红枫志愿者来说也不例外。尽管性别视角在红枫推广已有十多年,红枫仍然时刻面临着性别观念和性别立场的考验,在热线咨询、培训内容及项目执行中时不时会出现传统性别观念的反复。例如,在志愿者业务研讨中,有咨询员缺乏对性别视角的准确把握,仍然以传统性别角色衡量、评价来话者需求,产生责备来话者的倾向30。又如,保护妇女/女童免遭性侵害是基于她们享有妇女/女童发展的各项基本人权,而有志愿者认为“性器官是神圣的,是人类延续后代的圣地”,保护女童免予性侵犯是因为“她们是未来的母亲”。把女人的价值和社会贡献仅限于生儿育女,把女性身体某些部位神秘化、神圣化,恰恰是妇女/女童在遭受性侵害时不敢报案的心理障碍之一,不利于促进妇女/女童各项权利的实现和全面发展31。可见,红枫有必要继续讨论社会性别视角与心理咨询的相关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红枫应继续倡导和贯彻社会性别视角,在志愿者培训、业务研讨、理论研究、项目实施等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性别平等观念,并且贯穿红枫各项活动的内容设计、实施及评估等各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打破一些志愿者头脑中仍然存在着的基于男女生理差异的本质论叙述。
        第二,在培训和研讨内容上,应关注志愿者对社会性别应用技能的提高。热线咨询员流动性大,即使是最基本的知识也需要不断澄清和重复,以防遗忘或误用。更何况,当前社会条件下性别议题日趋多样和复杂,各类人群咨询涉及的性别议题丰富广泛,志愿者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
第三,在具体措施中,红枫首先应加强督导、项目官员和项目实施者等人群的性别意识提升;其次在各具体活动和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中,要有严格的项目论证,前期评估,过程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结果评估。最后,需要在行动中加强社会性别理论与方法的理论研究。

【参考文献】
1 讨论这些概念是为本文建立一个基础,不涉及社会性别及其分析方法的历史与发展,不一定全面准确。
2 参见琼●W●斯科特在《性别:历史分析中的一个有效范畴》,载李银河主编《妇女,漫长的革命》一书。
3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6节:“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4 本文把“性别视角”与性别观念、性别立场、性别分析方法等作为同等范畴使用。
5 2006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在《关于侵害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研究》报告。
6 红枫网站: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介绍
7 红枫妇女热线简报,1993年10月。
8 红枫妇女热线简报,1994年6月。
9 荣维毅:性别培训畅说(红枫妇女热线简报,1999年2月)。
10 荣维毅电话访谈记录。
11 《电话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99北京电话心理咨询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昆仑出版社,2000.9)。
12 红枫网站: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介绍
13 1996年6月5日妇女热线督导委员会成立。这是“由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妇女问题专家及研究人员等组成的督导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热线咨询员的选拔、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对志愿者的培训,组织每月的业务研讨会,咨询评估与考核,以及咨询员的心理保健等工作。”参见红枫网站《红枫妇女热线简介》。
14 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选译》(三联书店,1998);李银河主编《妇女: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三联书店,1997);《美国妇女保健经典:我们的身体,我们自己》中译本(刘伯红主编,知识出版社,1998);(美)谢尔曼等编著《妇女心理学》(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1);(美)卡伦●霍尔奈《女性心理学》(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8);(美)卡罗尔●吉利根《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2);萧巍《20世纪关于“女性心理发展”研究的转向》(妇女研究论丛,2001.2)
15 荣维毅,2002.3.30业务研讨会家庭暴力讨论记录。
16 侯志明:家暴受害者心理帮助流程与规范(http://www.maple.org.cn/tabid/62/ArticleID/1461/Default.aspx红枫网站,发布时间:2011/11/25)
17 荣维毅:女性性问题咨询社会性别分析《电话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99北京电话心理咨询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昆仑出版社,2000.9)
18 性少数人群包括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统称LGBT,即上述各群体的集合用语。
19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本缔约国承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分”。参见赵西巨《人权视野中的性倾向与非歧视问题一一国家目的与个体自由利益之消长》(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12)。
20 性倾向:指每个人受到特定性别的人的情感、浪漫或性的吸引的可能,这里使用的性取向分类是异性恋、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和双性恋。
21 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指每个人对属于某个特定性别的深刻感情和内心感觉,这可能与出生时分配给他或她的性别一致或不一致,这包括对认同和外部特性感觉——例如衣着、癖好、言语方式、社会互动以及个人和文化表达的其他方面——的表达。
22 荣维毅:女性性问题咨询社会性别分析《电话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99北京电话心理咨询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昆仑出版社,2000.9)
23 红枫网站方舟家庭中心介绍。
24 2001年11月11日荣维毅在红枫方舟活动中的《社会性别与女性性问题》讲座记录。
25 http://www.stopdv.org.cn  2009-5-27 12:08:00《北京心理咨询师反家暴男性参与行动小组成立暨社区咨询举行》。
26 红枫网站《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介绍》
27 参见王锡苓:质性研究如何建构理论?扎根理论及其对传播研究的启示,《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28 参见该项目的研究成果——《社会变革与妇女问题——来自妇女热线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29 红枫网站《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介绍》
30 乐平:妇女热线咨询中的社会性别意识(红枫网站,志愿者园地)
31 荣维毅《切断家庭暴力在代际间的传递》项目评估报告,201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