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发言:北京红枫妇女热线与社会性别视角
北京红枫中心 侯志明
社会性别视角,就是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去观察和分析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现象,重新审视两性关系,消除两性成长中的文化壁垒和障碍,从而避免两性之间机会和权利上的差距产生和进一步扩大的观念。它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时代特征,其积极意义在于促进全社会从性别的角度观察社会现实,并从行动上积极促进两性的协调发展。
北京红枫从1988 年创立以来,就一直明确提出要坚持女性视角,发挥社会力量,研究当代妇女问题并为当代妇女服务。1992 年红枫开通中国第一条妇女心理咨询热线,更是将社会性别视角作为旗帜,并且使之与心理咨询理论和方法有机结合,从而帮助妇女从遭遇到困境和问题中,深入理解和发现隐藏在其中的具有普遍性和根源性的问题,切实地满足妇女缓解压力、走出困境、获得发展的需求。
热线十几年来,热线咨询员队伍前后共招聘15 期,大家的认识和实践在逐步地深化。从发现和提出问题,到大家能够自觉地运用社会性别“角色”和“关系”来分析和比较男、女在社会中充当的不同角色,认识男、女之间存在的不同需求,在社会资源、责任、权利分配方面存在的社会不平等,引导和帮助女性来话者对自身处境作积极思考和对应,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98 年,一位督导就一个案例提出了妇女热线咨询中的“女性意识”问题,红枫中心就此组织4 期专题讨论和两次业务研讨会,在咨询员中澄清思想认识,树立社会性别意识是妇女热线不可或缺的基本理念早在1998 年6 月的一次妇女热线业务研讨会上,有一位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工
作的咨询员丁娟就提出了“热线咨询中的女性意识问题”。不久,另一位在社科院工作的咨询督导王凤仙在对咨询员的工作进行督导时,也发现一个与性别意识有关的案例。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因为缺乏女性视角而失败的案例。
来话者36 岁,会计,离婚5 年,带一个男孩6 岁。她问咨询员能不能变更抚养关系,把孩子交给父亲抚养。因为来话者身体有病,长期病休,经济上困难,原来还有母亲帮助照顾孩子,现在母亲也得了重病,反而需要她来照顾。而前夫身体健康,有较高的收入,目前孩子要上学了,来话者希望变更抚养关系由前夫抚养孩子。来话者曾为此起诉,法院以她是母亲,孩子跟她生活最有利为由,未准予变更。来话者心情郁闷,感到无处说理。她说,刚怀孕时,我就想把他打掉。但我丈夫说,如果打掉孩子,就马上离婚。为了缓和关系,我就把孩子生下来了。现在,他为什么不能抚养孩子,如果他能抚养几年,等我有了能力再来抚养也成呀!可是,法院就是不准。她哭得很伤心。咨询员对她说,的确,你很难,但你是母亲,孩子是你身上掉下的肉呀!你还是应该来抚养孩子。生活中会有困难,但母爱是伟大的,相信你一定能克服困难。来话者希望丈夫抚养孩子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支持,还被认为忽视母亲职责,感到受了伤害。
督导发现的这个案例,给红枫中心领导敲了警钟。于是,我们决定以这个案例为靶子,在业务简报上组织专题讨论,并且在每月一次的业务研讨会上组织讨论和学习。在业务研讨会上,大家争论的特别热烈。一些咨询员认为,来话者首先应该考虑到孩子,她提出不抚养孩子,尽管有理由也是有问题的。谈到要不要坚持社会性别意识,一些咨询员包括有的督导也认为,热线主要是对来话者提供心理咨询,而心理咨询作为技术手段,是纯客观的,不需要价值观的介入。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设立‘妇女热线’?
它区别于其它热线的本质何在?我们引导咨询员们思考这个问题。大家在讨论中回顾了红枫妇女热线开创六年来的实践,看到在妇女热线中体现性别平等意识的重要性。我们还列举一些成功的案例,使大家看到坚持性别平等意识的有效性。大家认识到,造成妇女困扰和压力的成因,往往就是性别歧视、性别压迫,而传统的心理咨询和治疗理论,又恰恰缺少了这一性别基因。所以,引入性别平等意识,不仅是妇女发展和缓解压力的需要,而且,也是丰富和调整传统心理咨询理论的革命性举措。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再来分析这个案例,大家从理论到实际操作,也有了更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在咨询中,我们至少可以为她提供这样几条思路:
第一、来话者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法的,她的变更要求属于法律调整的对象,她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行动,比如与前夫协商或进行法律诉讼。
第二、法官可能做出不利于她的判决,如果一审不能如愿,她可以依法继续上诉或申诉,争取事情向自己的利益方向转化。
第三、当初怀孕,与她的不完全知情和选择的局限相关,但是,既然孩子已经来到世间,他就有权利得到父母的爱,所以,在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过程中,要注意减少对孩子的心理伤害(这属于人性的范畴);并且,如果变更要求不能成立,她应该继续对孩子尽职(可以肯定她以前的做法和能力、资源等)。
第四、正确处理与前夫的关系,降低关系恶化对自己以及双方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1999 年开始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对个案进行归类和专题研究 ,提出适宜于热线咨询的三条原则和实际操作的具体方法,并通过红枫中心主持召开的99北京国际心理咨询热线国际研讨会,向社会进行女性意识和社会性别平等的倡导1999 年,红枫中心利用主持召开的99’北京国际心理咨询热线研讨会为契机,发动热线咨询员撰写有关社会性别平等的理论和调研文章,一是总结归纳和展示巩固已有的成果,再就是通过此次国际研讨会,向社会进行女性意识和社会性别平等的倡导。我们从大家的论文中选出三篇,即“妇女热线咨询中的性别视角”、“妇女热线咨询领域中的性别平等意识” 和“女性性问题咨询的社会性别分析”向大会提交,并且被收入大会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电话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中。通过这次论文征集活动,大家从女性主义和性别视角的界定、热线咨询确立性别视角的必要性、咨询中性别视角的具体应用等三个方面,统一了认识。
大家认识到,婚姻家庭、生殖健康、两性性关系、女性求职就业等等,妇女热线遇到的所有问题,几乎都可以进行性别分析,可以从女权和女性主义的角度进行解答。在咨询中,应该遵循三个原则,即性别公正的原则、尊重男性的原则与尊重人性的原则。历史上的性别歧视,是以漠视妇女权利和人格尊严为特征的,当我们追求平等、消除歧视的时候,却不可以再对男性反其道而行之,这也是人性化原则的一个方面。在征文中,大家还尝试运用性别分析方法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如荣维毅教授撰写的论文“女性性问题咨询的社会性别分析”,对29 个女性性问题个案进行了性别分析,这无疑是将性别视角引入实际操作,从而改善咨询质量的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尝试。
荣维毅教授发现有以下几个规律,一是男女在性知识咨询上存在差异,女性更关心自身状况,男性来话者关注女人的性欲。怀疑对方性欲强、“变态”的男性多于女性,反映了女人不能主动等不平等的传统性道德观念。二是女性性高潮障碍。很多女性达不到或很少达到,说明女性仍受着性是不好的观念的压抑。三是性交疼痛。原因主要有初婚、生理和经验问题,男性行为粗暴,传统性观念、性态度影响。四是处女膜问题,被强暴,或男友要求性关系等,女性承受巨大压力。五是性病,自己“绝对本分”,丈夫却既不承认又拒绝医治。六是同性恋问题。
三、2003 年出版培训教材《妇女热线咨询手册》,将社会性别平等列为咨询员必修课,在红枫妇女热线咨询中制度化、规范化,而且,已经作为必读教材在全国热线中广泛传播从1996年开始,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英国大使馆、福特基金会和美国大使馆的资助下,红枫中心先后六次在全国举办不同专题的电话心理咨询培训班、危机干预、家庭治疗培训和研讨会,为全国公益热线提高咨询质量起到了很好的的推动作用。
2003 年,红枫中心对1997 年出版的〈妇女热线咨询手册〉进行了修订。在第一编妇女热线的理念中,加进了“女性主义视角”一章,在第三编“妇女热线专题咨询的理念与要点”中,从“婚姻家庭咨询”、“家庭暴力咨询”、“法律咨询”、“女性生理健康咨询”、“性问题咨询”到“精神卫生咨询”六章,到各章中的“咨询理念”、“咨询的主要问题与要点”,从始至终,贯穿着鲜明的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视角。作为热线电话的一本普及性教材,手册中提出,咨询中必须加入性别视角,确立更具体的原则——妇女为本。手册还提出了“妇女的实用性社会性别利益”和“战略性社会性别利益”。在咨询时,我们要区分两种不同的社会性别需要,同时也促使妇女从
实用性向战略性社会性别利益转化,最终促进问题的解决。
现在红枫中心已经招聘和培训15 期志愿者。每期培训,都将社会性别视角作为必修课。红枫每月一次业务研讨会,每次业务督导,都经常涉及社会性别视角的内容。红枫的《妇女热线咨询手册》不仅经常放在红枫每个咨询员的案头,而且,已经作为不可或缺的必读教材,在全国各地40 多条热线中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