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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NGO反对家庭暴力的行动
  • 发表日期:20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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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对中国来说是个外来语,长期以来人们称这种现象为夫妻打架,认为这是夫妻间的私事,是两个人一起打,没有谁打谁的问题。当1994年红枫妇女中心到农村调查家庭暴力及个案的时候,当地的妇女干部惊讶地问:“为什么要了解这些情况?是赶时髦与国际接轨?”
  它反映了一个事实,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之前,从中国政府到民间组织都不认为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即使在1990年全国妇联研究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发放了4.8万份问卷对中国妇女地位进行调查,这份调查已经显示,中国有0.9%妇女经常挨打,8.2%的妇女有时挨打,20%的妇女曾经挨打。但是这个调查仍未引起中国社会足够的重视。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在国际社会强大的推进下,中国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它表现在:1、十年间,中国从没有家庭暴力的法律到16个省市制定了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中央政府修改的《婚姻法》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文,正在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将增加这方面的内容。2、对受虐妇女的社会服务开始建立。全国已建立400个妇女庇护所。3、传媒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初步形成了声势。推动这些工作主要力量之 一是民间的妇女组织。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就是最早介入这项活动的一个组织。
  红枫妇女中心成立于1988年,在1992年开通了中国第一条妇女热线。我们关注家庭暴力的问题是源于一个热线电话。1994年的一天,热线咨询员接到北京一家大报值班人员的电话说,一个遍体鳞伤的外地务工妇女来求助:她因为不能生育被丈夫逼迫离婚而遭到毒打。她不敢回家却举目无亲,无处可去。这个值班员问:“妇女热线能给她帮助吗?”热线咨询员抱歉地说:“我们只是一条心理热线,没有庇护所,对这位妇女提供不了帮助。”
  这个电话挂断了,但我们的心情却受到强烈的震撼。我们注意到,直接来电话求助的受虐妇女,占到了热线电话总数的1%。红枫妇女中心是一个很小的民间组织,不仅无力开设庇护所,连经济资源都极其贫乏,但是我们自问 :难道我们不能为受虐妇女做些什么吗?
  红枫妇女中心的战略是:成为妇女心理健康的权威性研究机构;普及妇女心理咨询服务的支持机构;提供妇女群体所需的多元化服务的机构;关注妇女身心全面发展的倡导机构。受虐妇女是弱势的妇女群体,应该成为我们研究、支持、服务和倡导社会关注的群体。10年来,我们按照这个战略方针,开展了如下的工作:
  1、调查研究。我们广泛收集已有的研究资料和数据作为研究的基础,并在北京城乡各进行了30个家庭暴力个案的访谈。进行定性的分析。特别是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心理分析,力求弄清楚受虐妇女处在妇女中心的哪个阶层,暴力的诱因以及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心理反应。我们还利用热线电话的资源,对家庭暴力的个案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些研究使我们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不仅发生在农村和城市的平民阶层,而且在高学历,高职业的人群中也占有相当的比例。研究还使我们看到,社会性别的歧视,封建宗法主义的伦理原则,以家庭为本位的观念,是中国男人打女人,女人挨打后不离开的主要原因。这些研究帮助我们认清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2、以社会性别为主线,结合中国的国情,为受虐妇女提供心理、社会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是从两方面展开的。第一个方面是通过妇女热线和热线后的跟进服务,帮助受虐妇女提高自我意识。我们认为,受虐妇女的需要是两方面的:一是有形的物质方面的需要,如她们需要安全的居住条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二是无形的精神方面的需要。妇女在遭受暴力以后,她们需要倾诉,需要心理支持和指导。她们特别需要从传统的性别角色定型中解脱出来,重新找回自我。只有在主体意识唤起的前提下,她们才可能具有法律的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为此,我们专门开通了反对家庭暴力专线,并通过对个案的研究方式,反复用社会性别观念教育妇女热线的咨询员,避免出现这样的现象:咨询员用传统的旧观念引导或指责受虐的妇女,使她们遭受二次伤害,陷入更深的不幸中。我们还先后帮助全国10个省市建立起当地的妇女热线,使各地的受虐妇女更容易地获得心理帮助的资源。
  我们第二个方面的做法是,将对受虐妇女的服务重心下移到社区。在社区建立起支持网络。这是在对中国的国情和对400个妇女热线个案进行研究分析后,我们提出的全新的设想。中国过去实行的社会制度是单位体制,通过政府设立的单位运用组织的力量来管理社会。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单位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由单位承担的一些,如职工家庭关系、生活问题的调节等职能要由社区来承担,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但是社区的支持系统并未能意识这种转变,而且缺乏社会性别的敏感意识,未能承担起这个任务。因此,我们根据这个研究结论,从2001年起至2005年,与天津市妇联合作,在天津市河北区的鸿顺里街道,开展了“家庭问题社区干预实验项目”。在这个项目中,我们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1、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法律服务。给予受虐妇女法律方面的支持;2、开展心理咨询热线和面询服务,帮助受虐妇女心理的成长。通过他助,互助到自助和助人,使她们从弱者转变为强者。推进她们的发展。3、对社区政府的正式支持系统进行滚动式的社会性别和以人为本观念的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法院的法官和警察局的警察,改变他们“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打架是个人私事”的错误观念,提高他们介入家庭暴力个案的法律责任。并在理念认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社区的支持网络系统,从而改变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后投诉无门的局面。5年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的有效办法,在鸿顺里社区以至整个河北区,家庭暴力的投诉大幅度减少,民主、平等的新家风开始在社区形成,成批的妇女自主的意识增强,成为社区的积极的力量。这个经验已经在天津市推广,并得到全国妇联领导的高度肯定。
  3、向有关部门反映热线中家庭暴力个案的情况,提出立法的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参考。
  妇女热线是一个窗口,能直接倾听到受虐妇女的心声。我们曾将法律咨询电话的研究报告送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小组,提出刑法应对虐待给予具体解释等建议,以便于执行。1995年世界第四次大会在北京召开,红枫妇女中心获得列席政府会议权利并具有咨商资格。我们抓住了这个机遇,向会议提出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并组织了非政府论坛“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率先呼吁社会重视家庭暴力现象,并采取措施予以预防和制止。1998年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婚姻法》,红枫妇女中心以热线中家庭暴力状况为依据,多次撰写论文,倡议在禁止家庭暴力专项立法尚未启动之前,应争取在新婚姻法中增加反对家庭暴力的有关条文。2001年4月,全国人大修改《婚姻法》,第一次在中国的法律上明文禁止家庭暴力。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这个进步,也有红枫妇女中心的一份努力。
  4、充分利用媒介,宣传男女两性间平等的法律关系,反对性别歧视,反对家庭暴力。红枫妇女中心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频频在中央的和地方的电视台、电台亮相,呼吁全社会重视家庭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还编辑出版了反家庭暴力的书籍:“围城内的暴力——殴妻”。让更多的受虐妇女通过阅读这个小册子,懂得了怎样对待家庭暴力,怎样保护自己。这本书曾两次印刷。还获得陈香梅女性优秀图书奖。陈香梅是美国著名的华裔女性,她关注性别平等与妇女的发展。
  红枫妇女中心正在筹划在2005年底,召开一次“全国反对家庭暴力与妇女心理健康研讨会”,从心理学和社会性别的角度,对家庭暴力的发生及预防进行深层次的研讨,以推进反对家庭暴力活动的深入发展。
  家庭暴力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是全世界的妇女都面临的共同问题。由于同属于亚洲的国家受到区域性相同文化的影响,亚洲的妇女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和感受,也具有更多的经验可以交流和借鉴。事实上,红枫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获得的一些成绩,都是在学习和借鉴了国际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提升,使之本土化的结果。我非常赞成建立区域性的反对家庭暴力的网络,让亚洲国家的妇女组织有更多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以促进在亚洲国家中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得到共同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