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品牌项目 >反对家庭暴力 >项目活动 > 实施家暴干预促进家庭和睦
实施家暴干预促进家庭和睦
  • 发表日期:2005-12-20
  • 点击量:3718

北京市右安门街道作为中国法学会城市社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干预与分项目试点单位,经过5年多的项目实施,通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建立和巩固了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网络,积累了一些适合中国城市干预家庭暴力工作比较成熟的方法,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实现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右安门街道的基本状况

  右安门街道位于北京城南,地处城乡结合部,现有常住人口16195户,41276人,其中女性占总人口的48.98%。居民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达到70.51%,外来人口5115人。

  在这里,不论是根据调查或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的状况一直不是很普遍也并不严重,但是街道工委和办事处仍然决定要作为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总项目中“城市社区多机构干预家庭暴力”分项目的试点社区,开展反家暴工作。因为,我们认为项目的开展有助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家庭暴力重在预防,应主动地开展工作,而不是等发生了再去处理;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认识模糊,确实应该提高。

  五年前开始试点时,社区居民尚无一个完整明确的家庭暴力概念,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根据当时的调查发现具体表现为:一是固有的传统思想使有些人抱有“家丑不外扬”或者“老公打老婆天经地义”的想法,出现家庭暴力问题也不愿说;二是居民头脑中“错与非错”和“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不认为丈夫打妻子是不合法的,也就难以寻求法律保护;三是人们习惯的求助顺序依次为家人、家族、单位、社区,使受暴者在短期内不能直接寻求社区干预。另外,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实践过程中对家庭暴力行为同样缺乏实质性认识,有的居委会干部认为那只是一种家庭纠纷或是家事,对此也就调解调解完事,或者不去过多干涉。

  二、帮助施暴者的主要做法

  针对社区现状,街道首先从宣传教育入手,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始终。整个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了三个原则,即:街道与社区相结合的原则、不同人群分层次推进原则和多种手段并举的原则。项目实施一年多后,经过多次广泛宣传和滚动式培训,社区居民和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多机构合作模式也逐渐形成并开始发挥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社区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我们积极开展工作,运用个案辅导和小组工作的形式帮助他们及其家庭。2002年3月一天深夜,在社区发生了一起家庭暴力事件。王某酗酒后在管教儿子时与妻子发生争执,殴打妻子。事件发生当时,派出所干警将王某带到所里,进行了长时间的工作,制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事后,妻子在其姐陪同下,找到居委会反映情况。居委会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街道妇联,街道妇联会同管片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在与受害人接触中,得知她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本人并未对离婚后的实际问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而且据民警介绍,男方不喝酒挺好,两人感情基础较好。因此,街道妇联与网络成员右安门法庭联系,希望能否延期审理,再做些工作。法庭没有按一般性诉状当庭处理,只依法对双方作了一般性询问。为我们继续做工作留下了时间。后来,中华女子学院的老师对受害人、施暴者及其孩子分别进行了心理指导。在坚持案主自决的原则下,使事件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从2002年6月至今,我们一直在关注王某及其家庭,至今他们家没有再发生类似事件。事后,王某非常感激反家暴网络小组,他说“没有政府的帮助,就没有我现在幸福家庭的存在。政府给予了我幸福,我应该回报政府”,愿意以自己的经历,警示大家,不要再对家人实施暴力,维护好我们的家庭。现在,他已经成为社区中反家暴的志愿者。

  此外,我们在中华女子学院老师的帮助下,开展了幸福家庭成长小组和受暴妇女支持小组活动,帮助那些有暴力现象的夫妻。至今,已经开办了4个为施暴者而设的幸福家庭成长小组、3个为受暴妇女而设的支持小组;有20余名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志愿者接受了如何开展幸福小组和支持小组的培训,其中10人已经有了工作经验。小组的开办受到普遍的欢迎和明显的成效,参加小组的人均提高了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或多或少学会了处理情绪、夫妻良性沟通的方法,减少了用暴力解决家庭矛盾的现象。曾经是施暴者的孙某,参加小组后变化很大,他说:成长小组像一团火把我心底照亮、过去打打闹闹,而今幸福伴随着我。

  我们认为,要想把反家庭暴力工作在右安门地区全面展开,只靠一些职能部门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广泛地发挥社区的力量,让更多的社区志愿者能加入反家暴行列,成为反家暴网络的有力助手。因此我们开始尝试建立社区反家暴志愿者小组。小组的成员组成,有男性志愿者和女性志愿者,也有施暴男人和受暴女性志愿者,其中尤为重视男性施暴者的作用。我们认为,由男性施暴者来做施暴男人的工作,更具有代表性,帮助施暴者转变态度,说服力更强,他们可以帮助更多的家庭化解矛盾。男性施暴者将成为社区中难得的一支新生力量,有利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积极建设社区反家暴志愿者组织

  2002年11月,“男性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志愿者小组在右安门成立,共有十三名男性参与。我们帮助志愿者制定了计划和活动内容,帮助志愿者贵在有志、奉献爱心,在社区宣传反对、消除家庭暴力这一社会公害,让妇女、儿童和老人同享生活幸福。帮助志愿者有真诚的愿望和行动,去做家庭矛盾的调解者,导入和谐,预防发生家庭暴力。帮助志愿者有认真的实践,勇当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社会救助者,尽到最大的努力和责任。小组成立3年没有一人中途离去,他们相互间交流和帮助,其乐融融。王某从施暴丈夫成了反家暴志愿者作为志愿者的骨干分子,2003年12月中央电视台《半边天》节目中王某当着全国观众的面,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保证再也不打妻子,不再使用家庭暴力。在此之后,他真的再也没有对妻子动过手。他说:“其实我不能说已经改掉了打人的习惯,但是,在我举起手准备打她的时候,就会想起在电视台节目中说的话,就打不下去了”。现在,他已是名老资格的志愿者了,“如果施暴的兄弟们,能通过我的经历改掉打人的毛病,那我也算没白当志愿者。”

  虽然这个小组在社区起作用,但是我们认为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建立人数更多、参与更加广泛、影响力更大的志愿者组织。这样,在香港乐施会的资助下,我们开展了“社区反家庭暴力志愿者组织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的实际工作是从2004年底开始的)。怎样招募到包括施暴者在内的更多的志愿者参加反家暴活动?怎样帮助志愿者独立地开展反家暴工作?我们进行了积极地探索。

  右安门街道工委予以有力的支持,为社区反家暴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拓展了创造空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门机构,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领导小组由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各职能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的志愿者共同组成,负责统筹安排、协调组织项目的实施。二是进行了社区动员,开展了宣传活动。依靠街道党委和政府部门有效的群众动员机制和传统优势,在街道16个社区中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的项目宣传,并凭借媒体资源,通过法制晚报、劳动午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传媒工具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项目的知晓面,增强了项目的影响力。三是对社区中的热心居民进行游说,通过对施暴者和受暴者的培训,启发他们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共同为促进两性平等家庭幸福出一把力。四是召开志愿者活动启动和创建大会,在会上大家共同承诺:反对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暴力不保持沉默;为受暴妇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宣传反对家庭暴力理念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联合起来,立即行动,佩戴白丝带,履行承诺。为创建和谐、平等、美好的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现在,他们已经成为反家暴网络的眼睛、耳朵、手和腿。这些志愿者就生活在小区中,方便对居民进行反家暴宣传,发现家庭暴力可以及时干预或者报告给街道反家暴网络。对社区有效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施暴男性参加反家暴志愿者工作的难点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动员施暴男性参加社区反家暴志愿者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主要在于:

  第一、施暴男性志愿者参与的较少。从我们了解情况来看,地区的施暴者大多数的年龄在40—50岁左右,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需要为家庭生活奔忙,面临生活压力和挑战,心有余力不足。

  第二、社会的宽容度低。对施暴者做志愿者,去教育和做他人工作,困难较大,人们往往用旧眼光看待施暴者,认为江山难移本性难改。

  第三、施暴男性志愿者有自卑感。他们害怕别人看不起,做反家暴宣传员大多数自愿积极参加,邻里之间吵架也能去劝一劝,主动去社区干预家庭暴力难度较大。

  因此,我们认为在开展社区反家暴志愿者能力建设中,不应过分强调施暴者的身份(过分强调施暴者身份是在给他们贴标签,是不应该的),而应重点关注社区男性和女性居民的广泛参与以及他们在反对家庭暴力中的作用。

  五、思考与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积极干预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通过法律宣传,尤其是12月1日将要实施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使全社会意识到家庭暴力并非“私事”,而是关系到家庭乃至全社会稳定的大事。要结合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的创建,将有无家庭暴力划入创建活动的考核项目之列,加大对重点家庭的法制宣传教育,发现有家庭暴力苗头性问题的要提前介入,适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以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为根本途径。

  二是在干预实践方面,社区多机构合作干预网络,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干预家暴事件的工作经验,今后要继续发挥在反家暴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为社区反家暴志愿者组织进行个案处理提供有益的帮助和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政府组织要积极倡导两性平等,营造有利于社区反家暴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的舆论氛围,有效组织社会公众教育,提升社区成员性别平等意识,并促进居民自发参与家庭暴力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四是继续帮助社区反家暴志愿者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协助其加强能力建设,使他们真正成为社区反家暴工作的宣传员、信息员、工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