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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性与暴力
  • 发表日期:200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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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性与暴力,很多人不期然便想起强奸.在不少人心目中,强奸者通常都是性格孤僻、神情呆滞、目露凶光、恐武有力,他们相信强奸者和嫖妓者不同,嫖妓的是一些健康的人,以金钱和正常手段来满足其性欲,他们和妓女进行的是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而强奸者则是进行极之变态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样讲述强奸问题,效果是把少撮病态人士区分出来,成为攻击和治疗的对象,至于绝大部分的男士,包括嫖妓者在内,都被视做健康和正常,他们虽是好色,但这正是健康男士的特色. 

  把嫖妓和强奸讲述为截然不同的东西,其实问题不少.首先,它忽视了妓女面对的暴力问题.很多女性是先被强奸(通常是相识的人或男朋友干的),然后才被逼当娼,而当妓女的时候,也会遭遇暴力对待和性虐待,只是她们很少投案.另外,强奸者也不一定如讲述中那么极端和变态研究指出,强奸犯中,需要见心理医生的只属少数,他们大部分看来也和常人无异,但他们的性格有个共通点,就是普遍缺乏感受力,不懂得感受别人的情感和经历,不能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他们作出此等残害别人的行为,正是由于他们不能感受对方的痛苦,而只把对方当作发泄的对象.从这角度来看,嫖妓和强奸或其它性侵犯并非绝对不同的问题,它们的共通点是往往忽略了女性的感受,没有把女性看作是有感情、有意志、值得尊重的人,而只把女性视为性对象. 

  在我们的社会里,女性往往被描绘成一个个供男性享用的身体.虐妻,就是对这个身体作出纪律对待,以使它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近年来,一些女性把色情、虐妻、性骚扰等问题提上议程,成为公众关注的项目,是要让大众知道,她们不甘约减为被拥有、享用、支配、征服和宣泄的对象,她们针对的,不再是先前讲述中的一少撮变态色魔,而是要求绝大多数自命为健康的男性共同反省,如何发展一种互相尊重的两性平等关系. 

  摘自 <<性别研究咨讯>> 

  1997年4月 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