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服务女性成长的探索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创始人、理事长 王行娟
我今年已经是年近80的老人了。20年前我带头与一些知识女性一起,创办了红枫中心,当时的名称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改名为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是在原来的名称不能再使用时,在1996年更改的。
红枫中心是中国第一家民办妇女机构,成立于1988年10月。从红枫中心成立时起直至现在,我已数不清回答过多少朋友的提问:你为什么要带头创办一家民办妇女机构,而回答这个问题时,我常常会先讲一个故事:
在1988年的1月,我在中国妇女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那是一个在优化劳动组合中下岗女职工写的。她是一个中年女性,开始让她下岗回家时,她挺高兴,觉得可以结束工作和家庭两头都忙的日子,回家好好做个贤妻良母。她没想到的是,无论她怎样周到地侍候丈夫,都得不到丈夫的好脸色,而且动不动就训斥她是白吃饭的。特别令她不能忍受的是,她的女儿和婆婆都瞧不起她,认为肯定是她不好好工作,否则,为什么别人不下岗却让她回家。她几次在河边徘徊,想跳到河里死掉,了却心里的痛苦。最后,她拿起笔来,给中国妇女杂志写了一封信,提出了她的困惑:为什么社会发展了,我却要回家了?为此,中国妇女杂志开辟了一个专栏:“1988,女人的出路”,刊登了她的文章,并展开全年的大讨论。
这个女工的命运深深地触动了我。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女性一直被摆在能顶半边天的高位上,以从事社会性劳动为荣,国家也为女性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人们已习惯把它看作女性解放的标志。但是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发生了变化。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剥离了企业中的富余人员。这个女工就是国务院在13个省市优化劳动组合的试点中被淘汰下来的。在这场变革中,下岗的女性占到下岗人数的60—70%。不仅是一般的女职工首当其冲,就连一些女劳动模范也不能幸免。苏州有一位女职工因为能自食其力,曾将巨额遗产捐献出去,被选为当地的政协委员。在这次优化劳动组合中,她也下岗了。失去了经济地位后,她不仅生活困难,连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也失去了,丈夫和她离了婚。
为什么社会发展了,女人却要回家了?
为什么社会的发展,要以一代女性的牺牲作为代价?
怎样做,才能让女性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历史的车轮甩在后头?
这是八十年代末,中国女性面临到的一个新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女性参政,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实行差额选举制度之后,很多省市的四套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中,一个女领导干部都没有入选。但是在当时,没有任何组织研究妇女问题,从全国妇联到省市妇联,只有婚姻家庭研究会,只研究婚姻家庭问题,无法满足社会和妇女的需要。于是我要创办一个民间的妇女组织,研究当代的妇女问题的愿望,就产生了。
在当时,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具备一定的条件。从主观条件说,1988年初,我从北京出版社离休,成了一个可以支配自己时间的自由人。从80年代初,我就开始研究妇女,有这方面的兴趣和条件。从客观上说,社会大环境比较宽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打开了人们被禁锢的头脑,为民间组织的诞生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特别是,在中国妇女报周围,聚集了一批女性的精英,像谢丽华女士等,她们关注新时期女性的命运。这是成立民间妇女研究组织的基本力量。正是在她们的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在1988年10月7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正式成立了。
转眼之间,20年过去了。现在回过头来重新审视红枫中心走过的路,我反思了几个问题:
当年成立民间妇女组织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目的是否达到了?达到什么程度?
她的路径是什么?妇女的最需要是什么?
收获是什么?
记得在1988年10月7日,妇女所成立大会上,我曾经讲过一番话:
“在中国的历史上,妇女从来是以弱者的形象出现,她们身上有着浓重的受害者意识,她们的道德观,义理人情是以依附心理为核心的,往往处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地位。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在宪法条文的保障下,我们的妇女一扫过去弱者的形象,取得了与男子并驾齐驱的政治地位,给人的印象是,妇女已经获得解放,她们站起来了。然而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状态下,套在许多妇女头上的光环开始消失了。人们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能够真正靠自己的腰杆站起来,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游刃有余的姐妹还是少数,相当数量的妇女主要是靠着外在的力量,扶着、保着,才站起来。妇女自身的这种状况,与妇女解放的道路是相违背的。因此唤起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跟上时代的潮流,协助她们找到出路与自己的位置,是时代的召唤和要求,也是我们成立妇女研究所的宗旨。”
这就是说,从妇女所建立时起,我在妇女问题上的观念是清晰的:
1、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妇女必须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过去依靠国家的层层保护,创造出虚高的妇女地位的神话,不可能再出现了。
2、妇女只有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提高竞争的能力,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推动者和受益者。妇女组织在推进社会立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要帮助女性完善自我,自立自强。
3、首要的任务是,改变一些女性的弱者心态和依附心理,唤起妇女的主体意识,帮助她们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
因此,在妇女所最早的章程中,有这样一段话:“促进妇女素质的提高,唤起妇女的自主意识,开发妇女的潜力,帮助妇女实现自我价值,关怀妇女的困难和疾苦。”
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个愿景既是清晰的,又是模糊的,因为她太大、太抽象了,我们虽然在这条道路上走了20年,也不断地进行分析与反思,似乎探索到一些什么,但这是很不确定的。女性实现解放的道路很多,条条可以通罗马。红枫中心是从心理咨询的角度切入,把关注人的心理成长作为提高妇女主体地位的切入点。这种做法,在妇女界可能是比较独特的,只有红枫中心在这方面作了较多的尝试。因此,我们想是否可以把它概括为一种现象,在红枫中心成立20周年之际,提出来,供大家研究和评论,帮助我们深化这方面的认识,也就是说,红枫现象是指红枫中心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为了全面提高女性的地位,采用了一种新的模式,运用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方法,从促进女性的心理成长入手,唤起女性的主体意识,以实现女性的成长与发展。
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做过一些理性的思考,有一些初步体会。
我们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是,怎样才是帮助了女性?
红枫中心在20年中先后做过几十个项目,可以说,女性不同周期的不同问题,几乎都涉及到了。从女性就业,女性参政,卖淫嫖娼,女性生殖健康,艾滋病,农村小额贷款,性骚扰,家庭暴力,单亲问题,完善妇女权益的立法建议,提高司法保护妇女的能力,等等问题,我们都做过了。应该说每一个项目,我们都是努力去做,力求做得最好,让受益群众满意。这样做的结果:妇女的地位真的能提高吗?就事论事的服务,可能帮助妇女解决一时一事的问题,可是弱者仍然是弱者,摆脱不了依附的身份和地位。
有一个新婚不久的年轻女性,是个卖服装的个体户,她的丈夫要控制她的经济收入,遭到拒绝后,盛怒之下的丈夫,用菜刀把她的双手都砍断了。这是重伤害了,当地的妇联组织奋起为她维权,检察院也提起了公诉,她的丈夫被判了7年徒刑,投进了监狱。妇联还想通过捐款等方式,帮助她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谁知她拒绝任何的帮助,把妇联的人赶出家门,还责备妇联多管闲事,不该把她的丈夫送进监狱。她说,她的丈夫已经悔恨了,发誓今后要养她一辈子。可是,7年的监狱生活,丈夫与世隔绝,他出来后怎么生存和生活呢?妇联的人生气极了,说她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有的还说,以后再也不管这些烂事了。
这是个别的案例吗?不是。几乎有80%的女性,在遭受到歧视或暴力的事件时,都有过默默忍受,委曲求全的过程。有的人甚至明知生命有危险或生命已遭到严重摧残后,仍不肯求助于法律和社会支持系统。因此社会上被揭露出来的女性遭受暴力的事件,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原因在哪里?就在于她们不把自己看作是与男人一样的独立的个人,她们受到封建的三从四德的毒害太深,依附意识太浓,成为任人宰割与凌辱的羔羊而不自知。
可以说,弱势女性群体的需要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有形的物质的需要,包括生存的、基本、物质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无形的、精神的需要,包括自尊心、归属感的需要。那个被砍掉双手的女性,受到那么严重伤害,仍然对施暴的丈夫怀有幻想,与帮助她的社会相对立,这是因为她的认知存在问题,她受到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存在嫁鸡随鸡的思想,即使受到丈夫的伤害,仍然把他看作是自己人生的唯一依靠,幻想着丈夫会养她一辈子。因此,对这个女性来说,她当时最需要的不是经济方面的帮助,而是心理上的帮助,首先要帮助她从“出嫁从夫”,“天字出头夫为大”的陈旧观念中走出来,改变认知,找回失落的自我。妇联组织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们的工作没有做到点子上。
红枫中心的服务工作,在开始的阶段,偏重于改善妇女的生存状况。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关键是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上,要在提供有形的、物质的支援的同时,加进心理助人的内容,将提高妇女主体意识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是女性的精神需要?
红枫中心在1992年开通了妇女心理咨询热线。这是中国第一条专门为妇女建立的热线,从启动之日起,就处在很热的状态,它说明女性的心理需求是很大的。
在热线刚开通时,我们把热线定位为:缓解心理压力,消除情绪困扰,提高生活质量。我们的口号是:“倾诉您的隐忧,我们竭力相助——妇女热线的承诺。”为来话者解除情绪的困扰和烦恼,这是热线的一个功能,也是心理咨询的一个目的。我们在这方面做得是比较好的。自1992年开通以来,已接听11万多个电话,成为各界女性不见面的知心朋友。
我们认为,妇女的心理问题是分层的。有的仅是日常的琐事,只是一时的烦恼。有的却是人生态度、价值观问题,反映了社会的文化观点和性别歧视。一些女性的软弱与自卑,有其深厚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特别是很多封建歧视女性的观点,已经内化为一些女性的人生信条和行为准则。她们不仅自觉地去履行,而且认为女人天生就低男人一等,抱着听天由命的弱者心态,对一切逆来顺受。她们不懂得什么是自己拥有的权利,因而也不会有改变处境与地位的需求。恰恰是这部分人,最需要得到心理的帮助。只有扰动她们原有的思维,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激发起她们求变的愿望,才有可能帮助她们从弱者变为强者,确立起主体的地位,成为社会的主体力量。
有一个案例。北京郊区有个妇女,长期遭到丈夫的性虐待,她感到万分的屈辱,几次想自杀,但就是不想离婚。她有很多顾虑:一是有孩子,怕家庭破裂,影响孩子的成长;二是没有生活来源,要靠男人养活;三是怕离婚的名声不好,被村里人瞧不起。当红枫中心帮助她从传统的观念中解脱出来后,她才下了结束暴力的决心。她先在城里找到一份家政工作,做到自食其力,然后与丈夫离了婚。她改变了自己的生活,终于挺直腰杆站起来了。
红枫中心认识到,要全面提高女性的地位,最重要的一个工作是,帮助她们认识到做人的权利,实现在心理上的成长。因此,红枫中心将心理咨询的目标,由“消除情绪困扰,缓解心理压力,提高生活质量”,更改为“关注女性身心健康,促进女性全面发展”,我们在每一个项目中,都把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放在中心的位置。
第三个问题是,怎样做,才能达到助人成长的目标。
我们的第一个做法是,将以人为中心,尊重和热爱生命的观念,作为中心的理念和价值观确立下来,并将这个理念贯穿在所有的项目中。在这方面,我们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
以人为本的心理咨询理论,本身就包含关怀人,尊重人,助人成长的观念。但是我们觉得还不够,需要有一个精确的概括,鲜明地表达出我们的价值观的深刻含意。我们最早用的是“爱心诚心 热心 关心”,以后改为“爱人 爱生命 爱社会”。
我们把爱心放在突出的地位,是因为,爱是人的本质的东西,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在爱这个词汇中,不仅包含自爱,还包含对他人的爱,是将人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在爱的交流中,人们得到情感的满足,也乐于去爱人。爱是 与献身精神的体现,意味着对他人的热爱与友情。在爱的氛围中,生命得到了尊重,展现出人的主体价值。
在我人生的路上,体会过爱的重要。我曾经生活在绝望中,产生过毁灭自己生命的念头,是爱拯救了我。20年前,我在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选择了创办民间妇女组织的道路,正是因为我相信这一点:当一个人处在困境的时候,如果有人给她伸出一只手,他就比较容易走出来。我愿意做那个伸出手的人。正是这个信念,让我在20年中经历了重重的困难而绝不言退,一直坚持到现在。
此后,用生命影响生命,就成为了红枫中心的核心理念。它出现在红枫中心的所有宣传物和出版物中,成为各种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也成为团结、凝聚志愿者队伍的精神力量。
它所产生的效果是显著的。举一个例子。
一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贫困单亲母亲,穷困潦倒,情绪低沉,得过且过,自卑自贱。在参加了红枫中心组织的心理成长小组后,所有的人都发生了变化,有的简直就换了一个人。她们的经济境遇并没有多少的改变,但她们对生活的态度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很多人变得乐观、积极,把头抬起来了。有的人抛掉了等靠要的思想,挖掘出自己的潜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有的人还成了社区的志愿者,为其他单亲家庭服务。宣武区广内街道一个工委副书记,参加过一个单亲成长小组的全过程后,惊叹:“过去以为妇女的工作就是搞活动,讲规模,原来还有这样的妇女工作,能做到人的心里去,把人的面貌都改变了。”
我们的第二个工作是,将一些成功的经验,从理论和方法上加以总结提高,成为可操作的工作模型,加以推广和介绍,让更多的女性受益。红枫中心与天津市妇联合作,创建的城市社区妇女工作的新模型—半边天家园,已经在天津全市的街道推广,被全国妇联确认为优秀的品牌。
当然推广工作的难度很大,需要得到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大力支持。我们这方面的局面还没有打开,做得还不好。
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讲过,爱是无条件的给予。爱的给予是一种能力,只有不断地完善人格,形成创造性的心理倾向,才能体验爱和给予爱。我在服务女性的20年中,体验和享受到来自社会,来自他人给我的爱,这些爱,使我自信,坚强,充实和快乐。在这同时,在我给予他人爱的过程中,自己不断地提高,增长了智慧和能力,心灵也得到了净化。我愿意将我全部的生命奉献给中国的女性,为实现共同的成长尽一点力量。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