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明

一、流程形成的基础与背景:
红枫中心成立于1988年。从1992年开通中国第一条妇女热线后,就接到家庭暴力受虐女性的投诉电话。红枫中心的使命是:关注女性身心健康,促进女性全面发展。在妇女热线家庭暴力的咨询中,70%左右是丈夫打妻子,因此,关注受虐女性的身心健康,促进受虐女性的成长与发展,始终是红枫中心工作的一个重点。
反家暴心理帮助流程形成于以下几方面:
1、对家庭暴力开展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工作。从1994年对北京城乡各30个家暴个案访谈开始,十几年来开展过4个大型的家庭暴力研究项目。其中包括男人为什么对女人施暴;女人遭受暴力后为什么不离开;司法系统在维护受虐妇女的合法权益上,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适应社会管理制度的变化,在单位人变成社区人以后,让受虐妇女投诉有门。
2、开展对受虐妇女的心理和社会服务。红枫妇女热线自开通以来,一直接听受虐妇女的投诉。为了更好地为受虐妇女服务,在2004年3月8日,红枫又专门开通了反对家庭暴力热线电话,并开展跟进的服务。至今红枫已接到2600多个家暴电话。
3、创建了在社区受虐妇女维权与成长发展的新模式半边天家园。从2001年开始,红枫与天津市妇联合作,开展了为期5年的“家庭问题社区干预实验项目”。这个项目倡导性别平等,以人为本,在社区建立起支持的网络,不仅使妇女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而且提升了妇女的主体意识和家庭地位,推动了和谐家庭的建设。半边天家园被誉为“和谐天津的新支点”,2008年起,天津市政府与妇联一起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市3000多个社区全部建立起半边天家园,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全国妇联也确认它为有价值的优秀品牌。
4、倡导立法。红枫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受虐妇女的声音,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和完善法律的建议。在《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的过程中,将禁止家庭暴力写进这两部法律中,红枫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起了倡导的作用。
5、召开全国性会议,主办专题论坛,如2005年与中国妇女报联合召开“全国反对家庭暴力与妇女心理健康研讨会”;2006年与北大妇女法律中心合作,召开“反家暴心理救助与法律救助论坛”;2007年召开“对施暴者进行心理矫治”专题论坛,在我国第一个发出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将法律惩治与心理治疗结合起来的倡导。
6、开展防治家庭暴力的社区宣传。2010年,红枫中心在北京三个城区50个社区开展了“将家庭建设成安全港湾”的活动。一些男性居民自动组织了男子护卫队,劝导有暴力倾向的男性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妻子,将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之中。
7、不断拓展,将工作领域从受虐妇女转向儿童少年。2011年红枫中心在河北省广平县开展了“切断家庭暴力代际传承”的项目,在小学和中学中,给学生们开办讲座,介绍家庭暴力的危害,宣传性别平等的道理,教育他们怎样面对家庭暴力,并建立起尊重女性,平等待女性的新观念。
8、开展国际交流,借鉴其他地区反家暴的新理论和新经验。红枫专家几乎每年都要应邀参加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反家暴研讨活动,足迹遍及欧洲、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红枫中心也接待过很多来自世界各国研究家庭暴力的专家学者。这些交流活动,大大地扩大了我们的视野。
二、家暴当事人心理与行为特征
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长期生活在暴力环境中,使受害人形成一定的心理、行为模式。
1、习得性无助。在无数次受暴后,受害人学会了“无助”,即认为自己无力阻止丈夫或伴侣的暴力,也没有人能帮助自己,因而放弃反抗,委曲求全。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她们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压抑,也就越来越难以摆脱暴力。
2、抑郁状态。习得无助造成悲观,悲观是抑郁的主要原因。长期处于抑郁状态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会产生自杀或杀死加害人的念头,以终止忍无可忍的暴力。
3、恐惧和焦虑。暴力控制关系建立后,受害人会无限放大加害人的能力和权力,整天提吊胆,神经高度紧张,是家庭暴力受害群体最普遍的特征之一。
4、忍辱负重。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的生存能力弱于男性,单亲家庭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加之社会缺乏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有效支持,使相当一部分受害人面对家庭暴力忍辱负
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报警或寻求其它外界帮助,更不会提出离婚。
5、主张反复。受害人想要通过分手摆脱暴力控制,在社会和法律救济手段不到位的情况下,加害人的软硬兼施往往奏效,受害人只能被迫回到暴力关系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反复
报警但又不让警察处理加害人,多是出于保护自己和子女暂时免受家庭暴力伤害的无奈之举。也有的仅仅是想制止暴力,而不想与施暴者分开。
6、高度容忍。很多受暴者对家庭暴力表现出很强的容忍力,原谅施暴者,在警察面前替他求情使其免于处罚等,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特有的表现。究其原因,除了她们仍对施暴者有感
情或幻想之外,妇女普遍面对的不利社会处境,包括经济地位的脆弱、对离婚妇女的偏见、子女照顾的沉重负担等,也都是导致她们没有足够勇气和能力摆脱暴力的因素。
7、以暴制暴。家庭暴力受害人忍受暴力,并不表示她们心甘情愿地生活在暴力之下,当她们实在忍无可忍时,很有可能会采取激烈的行动,自伤、自杀甚至企图杀死施暴者,以她们
自己的方式终止暴力。
家庭暴力加害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家庭暴力是基于性别的针对女性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绝大多数为男性,他们的心理和行为有以下特点:
1、性别歧视。在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等观念的引导下,他们相信暴力是其迫使受害人就范的合理而有效的手段。
2、双重面孔。加害人呈现给家人和外人的是不同的面孔,他们在家借助暴力控制家人,在工作单位或公共场合的行为符合社会标准,有的甚至被认为是好人、是优秀的。
3、过度嫉妒。加害人往往以“爱”合理化其过度的嫉妒心理。过度嫉妒不是爱,是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表现。为了控制对方,以嫉妒为借口,捕风捉影,侮辱、谩骂、殴打配偶,甚至跟踪、限制对方行动自由。
4、依赖心理。大多数加害人需要借助别人对自己的态度证明其能力和价值,受害人在暴力下的顺从,是加害人获得自信和安全感的手段之一,为此,面对受害人提出分手、离婚等
要求,加害人会加强对受害人的控制,以阻止受害人离开,或痛哭流涕、保证痛改前非等。
5、以死相逼。当受害人想分手或离婚时,加害人往往会在受害人或特定的人面前进行自我伤害,甚至以死相逼,其目的是为了使受害人产生内疚和幻想,以便继续控制和操纵受害人。加害人的自我伤害或者以死相逼是暴力控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6、分手暴力。引发家庭暴力的内在动机是加害人内心深处控制受害人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这种欲望不会因为恋人分手、夫妻离婚而消失,施暴者反而可能会实施更加严重的暴力,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这种现象在恋人分手、夫妻分居或离婚诉讼期间及离婚后相当普遍。
三、受虐妇女心理帮助的6个基本原则
1、禁止家庭暴力原则
具体内容包括: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家庭暴力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不能容许
◎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消除暴力需要每个人的积极行动
2、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
家庭暴力是对人权的侵犯,是对受暴者的生命权、不受酷刑及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自由和人身安全权利、家庭平等权、可达到的最高身心健康权、公平有利的工作条件权利等多项人权的侵犯。
妇女及所有的人享有在法律面前平等保护的权利。
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应与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暴力行为一样严肃处理;
3、性别平等、公正原则
(1)性别平等指不同性别的人在权利、责任和机会上的平等;性别公正指对不同性别的不同需求给予公平待遇,包括为实现性别平等而有所不同的对待(如坚持以受害者为中心的原则)。
(2)坚持性别平等与公正,挑战“客观”、“中立”原则。在存在不同利益群体和权力 /权利分配不均的社会,不可能有绝对的“客观”、“中立”(如以各打 50大板的方式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而应分清是非责任。
(3)坚持性别平等和公正原则,打破公私领域的二元区分、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男主女从等传统性别观念。后者是家庭暴力发生及持续不断的结构性原因。
4、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原则
(1)任何程度的暴力都不可接受;
(2)任何借口都不可实施家庭暴力,如妇女有错,酒精,工作压力等;
5、以受害人为中心原则
尊重受害者的选择,理解受暴者报警但不要求处理施暴者的原因在于:她们只是想终止暴力,并不想结束与施暴者的关系,以及对于夫妻感情、房子、孩子等现实问题的考虑;
指责受暴者是对她们的二次伤害。
和好调解的前提是,加害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发生是自己的过错,认识到家庭暴力造成的严重后果;
6、安全原则
(1)评估受暴者的人身安全的程度,如发现其人身安全可能有问题,要进行危机干预,如及时提示她寻求安全的可能栖身之处,离开暴力环境等等。
(2)保护心理咨询工作者免受间接创伤
理解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心理和行为模式,消除厌烦心理和挫折感。
从心理咨询工作者身心健康和职业安全的角度,机构尽可能提供学习机会和减压技巧。
四、对受虐妇女面谈接访时重要环节与规范
一个核心:改变认知 积极赋权
对家暴的认识
1、男权:
娶来的妻子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
2、社会性别定型:
男主外女主内,天字出头夫为大
3、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
对自己再认识
1、 发生家庭暴力,不是我的错
2、 重视自己的内心需求,学会关爱自己
3、 自立、自强,我能靠自己站立起来
4、 家庭暴力个人无法解决,需要积极寻求社会的帮助
对婚姻再认识
1、婚姻的失败不是做人的失败
2、婚姻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
3、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 ,应勇敢地走出来
对子女问题再认识
1、暴力家庭对子女的伤害更深
2、爱孩子是一种能力,也是一门艺术
3、单亲家庭的子女也能够健康成长
三个重要环节
1、环境:安全、保密,温馨、舒适,安静、独立空间
2、态度:当事人为中心,无条件接纳,热情诚恳,
3、评估危险,提供紧急帮助
心理帮助流程简析:
1、建立信任关系
倾听与共情,社会性别意识和敏感度
2、了解需求,搜集信息
3、分析处境,确定目标
4、介入:情绪疏导,调整认知,促成行为改变,陪同看病、去法庭或报警,协助找工作等
5、挖掘社会和个人资源
6、转介:与相关部门联系,提供其他帮助
7、结束:脱离依赖,自我成长
8、跟进:帮助其适应新生活
“二次伤害”忌语
1、“他为什么打你?”
2、“家和万事兴,为了孩子,忍忍吧……”
3、“一个巴掌拍不响”
4、“男人比女人社会压力大”
5、“干嘛还不离婚”
6、“外人知道会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