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了解我中心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家庭暴力求助者来电一般和危机状况。方法:CHOS电脑录音记录系统收集资料。结果:86例家庭暴力来电中北京来电者占31.4%,其他来自广东、河北、湖北、上海、山东、安徽等25个不同的地区;女性占86%,年龄16到35岁者占60.5%,36岁到61岁者占31.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9.3%;已婚者占67.4%;在职人员占47.9%;丈夫打妻子占76.7%;轻度抑郁情绪者占10.5%,重度抑郁情绪者占36%;从自杀危险程度看:两周内有自杀行为者占3.5%、即将实施自杀计划者占1.2%、有计划近期不会实施者占10.5%、有念头无计划者占45.3%、有既往自杀史者占36%;其亲友有自杀行为者占32.6%。66.3%的来电者从未寻求过任何心理或相关机构帮助。结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各方面给予支持、帮助的同时,对他们的抑郁情绪、自杀危险程度也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关键词:热线电话咨询 家庭暴力 抑郁情绪 自杀
国外家庭暴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从国内外的诸多研究中可以看出研究者从多个方面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了描述,如受害者遭到家庭暴力后的心态,施暴者的特性,受害者的特性,对孩子的影响,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困难等等。研究结果也提示过受害者可能受到的情绪和心理问题的影响,如焦虑、恐惧、无助、绝望、厌世甚至有自杀倾向,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2-3]
我国从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家庭暴力问题逐渐露出水面,并且越来越被关注。2002年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各地的热播,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研究是近几年的事情。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联合进行了《中国妇女社会调查》。这次调查数据是在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抽样调查,发放4万多份问卷得出的。这次调查显示:0.9%的女性经常挨打,8.2%的女性有时挨打,20.1%的女性偶尔挨打(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1993)。[1]
我国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在总则部分,第三条明确提出“禁止家庭暴力”。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包括夫妻间的暴力、儿童暴力、老人暴力、手足暴力。[1]
本调查对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危机干预热线主要问题判断中明确以被殴打问题来电进行了分析。包括来电者的一般状况及与抑郁和与自杀相关的状况。调查中重点从来电者的抑郁和与自杀相关状况的角度给予了描述,以引起社会对家暴受害者此方面的问题给予重视,并给予必要的干预。
一.资料和方法:
1. 本调查资料来源: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危机干预热线。本调查资料是从2002年12月至2005年7月所有……例来电中选取以明确被殴打为主要问题的来电(包括家人、恋人间的暴力)。由于中断来电,系统更新或其他原因资料收集有不全的现象。
2. 方法:北京心理危机干预热线是CHOS电脑录音记录系统,以此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来电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主要问题。并有一系列自己编制的评估、筛查内容,如抑郁、自杀危险程度,其他精神问题,急慢性生活事件,物质滥用史,亲友自杀史,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程度等。应用SPSS软件对资料进行分析处理。
二.结果:
表1.来电者的一般情况:
人数 %
性别 男 12 14
女 74 86
年龄 16-24 14 16.3
25-49 64 74.7
≥50 1 1.2
不详 7 8.1
读书年限 〈 12 24 27.9
≥12 51 59.3
不详 11 12.8
婚姻 已婚 58 67.4
未婚 21 24.4
其他 7 8.2
职业 在职 41 47.6
学生 7 8.1
无业或退休 33 38.4
不详 12 14
地区 北京 21 31.4
其他地区 65 68.6
有求助 是 20 33.7
有亲友自杀史 28 32.6
有既往自杀史 31 36
既往有精神卫生方面治疗史 13 15.1
表2.来电中被施暴类型:
人数(人) %
被父亲打 4 4.7
被父亲强奸 1 1.2
被舅舅强奸 1 1.2
被朋友打 10 11.6
被妻子打 4 4.7
被丈夫打 66 76.7
表3. 来电者的其他问题:
有(%) 无(%) 不详(%)
对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躯体疾病 15.2 45.3 39.5
慢性生活事件 55.8 4.7 39.5
被虐待史 43.0 4.7 52.3
急性生活事件 39.5 20.9 39.6
物质滥用史 15.1 44.2 40.7
表4. 来电者具体自杀计划:
人数(人) %
无自杀想法者 21 24.1
有念头无计划者 39 45.3
有计划近期不会实施者 9 10.5
即将实施自杀计划者 1 1.2
两周内有过自杀行为者 3 3.4
不详 13 15.1
总数 86 100
5.来电者的抑郁情绪状况:无抑郁情绪者占7.0%,轻度抑郁情绪者占10.5%,重度抑郁情绪者占45.3%,不详者占37.2%。
6.对未来生活希望程度:希望程度1-100之间,希望程度小于10%者占17.5%;44%为希望程度不详者。
讨论:
世界越来越精彩,精神越来越空白。“不是我不明白,生活就是这样无奈”这种声音不时地在我们耳边响起,也道出了现代人的困惑与无奈。更是道出了暴力受害者的心声。他们在生活中经历着暴力引致的心身影响,给他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情感困惑、婚姻困惑、子女教育困惑、人际关系困惑、情绪困扰等,重者为此陷于危机,萌生自杀的想法,甚至有的采取了自杀行为。
本调查中显示的来电者一般资料:86例暴力来电中年龄上以青中年为多,25-49岁者占74.7%;86例家庭暴力来电中北京来电者占31.4%,其他来自广东、河北、湖北、上海、山东、安徽等25个不同的地区;女性占86%;读书年限在12年以上者占59.3%;已婚者占65.1%;在职人员占47.9%;被丈夫打有66人,占总数的76.7%;有亲友自杀史者占32.6%;有既往自杀史者占36%;66.3%的来电者未寻求过任何心理和相关机构的帮助。
本调查a在受害者人口特征方面的结果与有些研究结果相似。红枫妇女咨询热线自2004年3月8日开通至2004年10月底的一次统计是:在330个家暴来电,女性占95.5%,年龄在21到30岁之间的占30.6%,31岁到45岁之间的占51.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5.8%,在职人员占61.1%。[2]本调查中女性来电者占86%,少于红枫的比例,可能与红枫是一条妇女咨询热线有关。全国妇联报告及本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是丈夫虐待妻子,本调查中已婚者占65.1%,被丈夫打有66人,占总数的76.7%。其他类型有被父亲打,被父亲强奸、被舅舅强奸、被妻子打等。这些结果能否说明已婚女性受害者多于男性?是否与女性更为愿意谈出受害事件,更愿意寻求帮助有关?从年龄特点来看,两个调查均显示以中轻年为多,那么能否说明青少年与老年人的比例就一定小?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从受害者的读书年限和工作状况可以看出受害者并非与文化水平低、无工作有直接的关系。
家庭暴力不仅令受害者承受躯体上的伤痛,有的甚至致伤、致残等,同时导致他们生活的其他方方面面包括心理上和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影响。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有的会造成精神隐疾。他们多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无能为力、绝望、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如果心理上长期处于这样的状态无法得到缓解,甚至会引发恶性的杀夫事件。一些统计表明,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些女性犯有杀人罪和重伤害罪的主要原因。辽宁省的一个统计(1996),女性犯罪50%以上有家庭暴力的因素,犯有重伤害和杀人罪的女性罪犯80%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辽宁省女子监狱1000多名女犯中有100多名是因杀夫而获罪的。辽西一县级法院审理的96起刑事伤害案里属于家庭暴力的就有33起。江苏省妇联在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调查发现(2000),女犯中有46.2%的家庭存有暴力现象。有52.74%的女犯的犯罪原因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2]。那么本调查中对受害者生活的影响以及他们的抑郁情绪和自杀危险程度又如何呢?
从本调查的表3 表4和5、6分析结果分别看:表1结果显示受害中亲友有自杀史者占32.6%,有既往自杀史者31人,占36 %。
表3结果显示受害者除受暴力伤害以外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其他问题。包括急、慢性生活事件、对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躯体疾病、物质滥用史、被虐待史等。近一个月担心被他人攻击这一问题在不详者占74.3%的情况下,仍有10.5%的来电者有这一担心。
表4自杀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有自杀念头无计划者占45.3,有自杀计划近期不会实施者占10.5,即将实施自杀计划者占1.2%,两周内有自杀行为者占3.4%。无自杀想法者仅占24.1%。
来电者抑郁情绪评估结果显示:无抑郁情绪者占7.0%,轻度抑郁情绪者占10.5%,重度抑郁情绪者占45.3%,不详者占37.2%。
来电者对未来生活希望程度评估结果显示:希望程度小于10%者占17.5%。
以上评估的所有内容包括:生活事件、亲友自杀史者、抑郁情绪、自杀的危险程度、来电者的既往自杀史、希望程度,这些均为自杀的危险因素。自杀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的公共卫生问题。自杀是我国全人口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15-34岁人口第一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资料分析中显示暴力受害者居多的年龄段也是在中青年,自杀危险因素高者也是以中青年居多。受害者这些状况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不得不给予及时、必要的干预。这也是保护他们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引发我们思考的问题是暴力行为与这些因素的关系是什么呢?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人们对家庭暴力现象的认识慢慢发生着转变: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而是社会问题,是人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对直接受害者的影响我们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对家庭中孩子的影响国内国外对此有所研究。结果显示孩子可能会有以下影响:死于他杀或自杀,情感伤害如自尊心差,抑郁,出现攻击他人的行为/犯罪,学习成绩差,离家出走,使用酒精或药物,过早进入婚姻,成年后也会出现暴力行为等。[4]
如果说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连续剧,使更多的人们领悟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那么,尽快制定并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无疑将成为有效发动和组织社会公共力量干预家庭暴力的有利武器。
世界范围内,目前已有四十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国法学会反家暴项目于2003年两会期间,曾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提交了《家庭暴力防治法》(项目专家稿),但没有被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已有很多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规定、联合文件等。这些法规和地方性决议等规范性文件都为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3]
结论:本研究结果还显示:有66.3%的来电者在热线前从未寻求过任何心理或相关机构的帮助。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一项研究中显示:在100个案中24人次认为向社会支持系统求助暂时有效;58人次认为求助无效;5人次认为求助后暴力加重了。就求助无效的原因他们也进行了分析,说明了家庭暴力的复杂性。由于家庭同时也说明热线电话因其具有方便性,可匿名性,自控性,经济性等特点,不失为一条为他们提供帮助的方式之一。但也为我们热线工作提出了挑战。热线咨询中我们能做的是什么?怎么来做?从调查结果看,家暴受害者的自杀危险程度确实是一个另人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线上,接线员要增加对这方面问题的意识。评估他们是否有自杀的危险,程度如何,并对有自杀危险的来电者应用危机干预的理论和方法给予他们即刻干预。帮助他们度过危机,尽可能的保证他们的安全,恢复心理的平衡。
局限性:本系统对家庭暴力的来电未给予单独的分类,导致这类来电可能归类到家庭问题、夫妻关系矛盾、恋爱矛盾、与父母关系矛盾等问题中,导致了对家暴来电资料的有效归类及分析。另外对暴力实施者的资料未进行收集,这些提示热线应不断完善对资料收集方式和内容的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
1. 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网站
2. 反对家庭暴力网
3. 刘梦2003.中国婚姻暴力. 商务印刷管,北京
4. 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 Hotline Website, www.ndvh.org, 2005
5. Burl E. Gilliland, Richard, K. James, 危机干预策略第三版, Brooks & Cole Publishing: Pacific Grove, 1997
6. 家庭暴力热线国家网站, www.ndvh.org, 2005
7. 危机支持网络, Pacific Co. WA. http://crisis-suppo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