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王行娟
【内容提要】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与天津市妇联合作,在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道开展了“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探索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城市维护妇女人权和赋权妇女的新道路,项目为期5年。项目总结为四个一:一个品牌(半边天家园);一个理念(以人为本);一支队伍(志愿者队伍);一套经验(社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而其中,引入志愿服务精神,在社区中招募志愿者队伍,并发挥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
从2001年到2005年,与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道开展的“家庭问题社区干预实验项目”取得很大成功。项目总评估报告指出:项目成功之一是,推进了社区的自治和民主,社区居民的自主意识增强,求助意识提高,恶性案件发生率降低;居委会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增强。
项目总结的鸿顺里模式成功地在天津市4个区进行了推广,在河北区和南开区还推广到全区所有的街道,作到了政府满意、居民受益、居委会和妇女干部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都有了很大的改进。
项目成功有多方面的要素:如社会环境是项目成功的先决条件。项目得到了天津市妇联和河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人类最先进的文明——以人为本和性别平等作为理念,实现所有参与者观念的转变。项目将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引入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项目总结为四个一:一个品牌(半边天家园);一个理念(以人为本);一支队伍(志愿者队伍);一套经验(社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而其中,引入志愿服务精神,在社区中招募志愿者队伍,并发挥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
项目在社区中先后招募了三批志愿人员: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和社区服务志愿人员共90人并进行了志愿精神、项目理念和服务专业、方法的培训。在所有推广点上,选拔和培训志愿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对于项目倡导的志愿精神和建构志愿者队伍的做法,深受天津市一些政府官员的肯定。河北区一位主管副书记表示:项目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宣传贯彻以人为本意识,有很大的推进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减少家庭暴力,使妇女工作社区化、网络化,建立起一种长效的机制,能最直接的解决问题。他还说,以前社区的工作都是党政机关一手操办,现在将志愿者的机制引进来,社会工作由社会来办,它的意义很深远,体现了人们观念的转变,体现了一种对社会的关怀,这种精神在社区的辐射作用不可低估,使乐于为人民服务的群众增多了。
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街道工委书记说:国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区和谐。“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的设计,具有时代的特点,它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社区,宣传以人为本、性别平等的理念,具有超前性和科学性。他还说:社区建设的依靠力量是社区的居民,无论是社区文化建设、经济建设,还是环境建设都离不开居民的参与,他们才是社区建设的主体。项目帮助我们培养了一支志愿者队伍,连社区一些退休人员,当过领导的干部、律师、教员都动员起来了,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做了许多政府想做又做不了的事。项目还开展了很多民间自助活动,加强了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之间的联系,推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他们的谈话,概括为志愿精神进社区,对推动社区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首先,它适应了现代社会小政府、大社会的需求。中国政府原来的政治体制是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体化的政治制度,实行单位办社会。从国计到民生,从农村到城市,政府施行包揽一切的政策。但是随着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变革,国家逐步走向现代化,单位的职能因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批的单位人成为社区人,很多市民还成了无单位的社会人,单位已无力承担起办社会的职责。此外,现代的社会是多元化,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政府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居民中数目巨大、种类繁多,甚至彼此冲突的局部性需要。因此,小政府、大社会已是不可逆转的政府工作改革的趋势。
第二,现代公民社会的建设要依靠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
在国际上,公民社会的建设主要依靠三种力量:一是政府,二是企业(也就是市场),三是社会组织,即各种非营利社团,也称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在公民社会建设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与政府和企业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这是因为社会组织是动员和组织公民参与公共治理的重要途径。
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公民的参与程度,社会组织的责任是动员和组织公民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中来。民间的社会组织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是由于这些组织具有很多的特性,如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特别是具有志愿性。志愿精神是动员公民参与公民社会活动的基本理念,也是民间社会组织的基本理念。民间社会组织的志愿性不仅表现在这些组织的构建本身就是志愿者,是自愿行为,而且它的草根性也决定了它的群众性,以实现公民的利益和需求。作为主要的目标,他们的活动是以志愿者作为最重要的资源。因此,民间社会组织的背后是广大的民众。居民们正是通过不同社会组织的动员和组织工作,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到各种不同目标的社会活动中,形成了社会工作社会办的状况。
北京红枫妇女中心是一个民间妇女组织,成立于1988年,她的创始人是第一批志愿者。以后红枫开通了中国第一条妇女热线,这条热线运行至今已14年,完全由志愿者上线服务。红枫所开展的项目和研究工作,主要也是依靠志愿者进行。红枫在天津项目的设计中引入了志愿服务的模式,这是它一贯的工作方式的体现。事实证明,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引入社区,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公民的积极作用。
第三,倡导志愿精神,有助于在社区中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锻炼他们的组织工作能力,培养社区新的骨干力量,为实现社区的民主与自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红枫妇女中心将志愿精神概括为“爱人,爱社会,爱生命”和“助人自助,共同成长”。红枫倡导的志愿精神培育了13期志愿者共400余人。有一些志愿者即使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红枫,不再在红枫从事志愿服务,但是他们把这种志愿精神带到了他们的工作岗位,带进了他们的家庭、社区,从而在工作中开创全新的工作局面,并且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人的幸福和快乐,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志愿精神首先是要爱人、尊重人,承认人所享有作为人的权利。另外,由于人具有群居的属性,和社会相互依赖,因此爱人还要爱社会,还要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承担责任。此外,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人是有生命的个体,应拥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因此,要关爱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红枫中心从来不认为志愿行为是一种无私的奉献,仅仅是单方面的“施舍”或“给予”,而认为,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个人的价值、意愿、个体的自由意志得到了实现的机会,产生了成就感、幸福感。不仅如此,很多志愿者在助人和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分析和归纳,助人的能力有了提高。其中,不少人还通过自我反思,心理面貌焕然一新,自我有了很大的提升。因此,在鸿顺里社区,志愿者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快乐!我成长!”
尤其值得一提的事,一些原来处在弱势地位的妇女,如家庭暴力受害者、单亲母亲等在得到了社区的支持、关怀和尊重之后,通过他助、互助到自助,摆脱了困境,他们中的一些人通过赋权,重新站立起来后,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用自己的力量去助人,从而完成了由弱者向强者的转变。她们已经成为社区真正的主人,是社会建设的推动者与受益者。
可以说,志愿精神培育了公民的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
4、志愿精神的倡导,还推进了社区干部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长期以来,在社区工作的居委会和妇女干部,从理论上懂得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但是由于受到过去的行政化、机关化作风的影响,加上在资源的拥有上与求助者处在不对等的位置,一些人没能做到以受助者为中心,有些人还习惯于替妇女做主。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倡导,一些过去在社区中默默无闻的志愿者,竟然发挥出如此巨大的智慧和热情,做出了很多社区干部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打开了她们的眼界,也震撼了她们的心灵,使她们看到了普通居民身上所蕴藏着的无穷潜能和建设热情,因而在对人的观念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人要求加入志愿者队伍,有的人用志愿精神要求自己,因而在工作作风上也发生了变化。她们开始确立了以受助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尊重妇女的需要,平等地对待妇女,承认妇女的潜力,鼓励受助者自决,努力促进妇女的成长。她们工作态度的变化,受到社区妇女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肯定,更增强了社区干部改变作风的信心,社区中出现了和谐、友爱的新风气。
据统计,全国城市共有六千个街道、八万个居委会、四亿多城镇居民。如果全国所有的街道和居委会都能发扬志愿服务精神,将会形成多么壮观的人人友爱、人人关怀的新局面,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蓝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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