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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与欧洲妇女的对话
  • 发表日期: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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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与欧洲妇女的对话

                                                               王行娟
       由中欧双方民间基金会和大学机构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欧论坛于10月4日至7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红枫中心理事长王行娟应邀出席了论坛,并参与了妇女组与欧洲妇女的对话。
       中欧论坛的举办,旨在加强中国与欧洲的联系,通过对话的形式,加深相互的了解,并寻求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的途径。第一届论坛于2005年在中国南沙举行,以欧洲为主集中介绍欧洲建设的历程,第二届则 以中国的介绍为主,并开展对话。
       第二届论坛涉及的议题比第一届更加广泛,共有500多名中外学者、外交人员与会。这次论坛第一次增加了妇女的议题。由中国妇女杂志社总编辑、社长韩湘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等组成的个人中方妇女组代表,与8位欧洲妇女展开了热烈的对话。欧方的妇女有来自罗马尼亚妇联的主席、法国的社会学家、丹麦的妇女研究人员,西班牙的社工、比利时和欧盟工作人员等。
       对话开始,由中方代表介绍在各自领域中妇女政治与社会参与的状况,少数民族妇女文化的现象,以及传媒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王行娟介绍了中国妇女心理健康的状况以及红枫中心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欧方则主要介绍传媒中对妇女的偏见,妇女休产假如何实行男性同时休假的制度,以及家庭暴力等问题。
        接着,各方归结自己一方主要的妇女问题。中方提出的5点是:政治和社会参与、妇女受教育、妇女贫穷、提高妇女素质、同工同酬;欧方的5点是:平等(私人领域)、社会生活平等(公领域)、家庭暴力、团结互助、消除贫困。
在对话中,欧方质疑了中方的政治社会参与问题。她们的意见是:男女平等的主要表现,不是妇女有无参与权的问题,妇女仅仅参与是不够的,而是要同男子一样拥有决策权,女性与男性的权利应是对等的。
        中方有的人同意欧方的意见。认为,男女的平等不仅是要做到妇女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有参与权,更应表现在妇女同时拥有决策权,特别是政治上的参政权。在这方面中国的女性正在作出努力,提高参政的比例。我们用政治与社会参与来概括,有不够平等的地方,可能是出自良好的愿望,想概括妇女在更广泛的对社会生活中介入的状况。
对于欧方多人谈到的男人休产假的问题,中方也有人表示不理解,质疑这是否当前欧洲妇女运动的主要目标。欧方妇女的回应是:男女平等区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在公领域,妇女与男人的平等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但是在私人领域还差得很远。如发生在家庭中的暴力,公平承担家庭的责任,还做得很不够。争取男人休产假,就是追求在私人领域也实现两性平等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方认为,中欧妇女运动走过的路程不同,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也不同。中国的妇女在争取公领域的平等权的同时,也在为私领域的平等而努力,如在禁止家庭暴力上,已经争取了立法并开展社会的救助有很大的进步。
        中欧双方的妇女代表也看到,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如消除歧视、消除贫困、同工同酬等问题。
        双方还达成了共识,这种对话是有益的,今后要保持联系,继续开展对话的活动,以加深双方的了解。对话要超越单纯的经济贸易上的范围,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开展。妇女组的与会者还一致表示,要建立区域性的评估指标,统一性别的参数,以便衡量各国妇女进步的程度,达到共同的提高。
                                                                                                 200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