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和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联合举行的“中国反家暴法律救助与心理救助论坛”上,红枫中心主任侯志明在其所作的主旨发言中强调指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分需要心理学的介入。
侯志明在反言中首先对2002 年到2005年红枫中心所作的1122例家暴个案进行了分析。1122例中4年间依次为225例、168例、435例和294例,各占当年来电总数的 3.28%、2.45%、6.03%和4.3%。2004年来电多,主要原因是红枫开通了一条专门的反家暴热线,媒体报道也较多。家暴求助者中有几个突出特点,以2005年统计为例,一是女性占95.9%,二是以31—45岁为最多,占52.5%,其次为21岁—30岁,占31.1%,三是文化程度偏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到53.3%,四是婚龄以1---4年为最高,占28.5%,五是施暴方为丈夫的占84.2%,为妻子的占3.2%,六是施暴原因为丈夫有外遇的占44.5%,丈夫性格原因的占26.7%。在暴力形式上,以中等程度的抽打为最多,占45.0%,其次是严重伤害,占33.5%。
红枫在通过热线电话对求助的受家暴妇女进行心理帮助的同时,还进行跟进服务,如面询和家庭治疗。在工作中,发现受暴妇女的心理状况普遍欠佳,如情绪不稳、焦虑、抑郁、畏缩、无助、缺乏安全感,由于对家庭暴力事件感到羞耻,怕被人知道而与外界减少接触,自我孤立。不少人有“创伤后遗症”,自我形象偏差、工作效率偏低,严重者有自毁的意念及行为,甚至会完全放弃反抗或自卫。
侯志明指出,发生家暴问题的是否一定要离婚?惟有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目前在一些介入反家暴的组织和人员中确实有不同的看法。从红枫所接触到的来求助的受暴妇女看,有五成以上从未想到离婚,有三成到四成想到离婚而不能离婚,如为了孩子,没有住房,经济上难以为继,也有的是为了面子,不能忍受自己婚姻失败的结局等等,还有一成多是不敢离婚,离不成婚,如对方威胁要杀全家,自残或自身生活境遇欠佳等。
从未想到离婚的受暴女性中,绝大多数认为家暴中自己也有责任,家暴发生后对方主动认错,有悔改表现;对于家暴越演越烈,认为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为自己不能控制局面焦虑,沮丧,来求助是为了寻求制止暴力的方式方法,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目前受暴的状况,至于对方,只要肯于改正就好。
她说,问题是复杂的,有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如夫妻相处模式和沟通不良、情绪管理不善等。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到家暴的妇女赋权,明确打人犯法,让她们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也是一个独立的平等的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践踏自己的人格,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仅仅靠说教灌输的方法,靠讲大道理,比如不要依赖男人等等,质疑她至今还和这样的人继续过日子……这样非但效果欠佳,而且容易产生屏蔽和反感——因为对她施暴的丈夫曾经是她唯一所爱,也是她当初非他莫属的选择,甚至现在也不能说对方就无可救药,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他在打人后总是特别后悔和尽力补偿”……
那么,我们有没有可能,帮助求助者以积极的创造新生活的态度,挖掘利用自身资源和社会支持网络,改变自己,改善沟通方式,进而影响和改变对方呢?从红枫所做的数十个成功的个案看,我们认为不仅可能,而且十分有效。这就是运用心理学和心理咨询的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尊重她本人想通过自己和家人的努力来改变和制止家暴的强烈意愿,挖掘和调动她自身积极因素与能量,比如她自己曾经有效的制止暴力的尝试,夫妻相处中改善关系曾经成功的一些做法等等,对此进行解析和复制,对改变她的家庭可能更加有效。这并不意味着抹杀是非界限,为施暴者开脱罪责,也不意味着让她在家暴中承担什么责任,实际上只能是使她自身获得更大的能量,有力于问题的解决。
如何对待加害人或施暴者?100% 全盘否定是否符合实际和辩证法的观点?是否能够为受暴者所接受和理解?触犯刑律的,甚至杀人的,有各种必要的刑罚,如监禁、缓刑、监外执行或社区矫正,还要针对具体情况帮教,不放弃任何使他改变的机会和可能性,目的就是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应该看到,施暴者中除了极少数外,大多数人都有驱恶向善的良知和纠正自己暴力行为的愿望。我们是否可以用多种视角,比如在强调人权框架和性别视角的同时,也能够借助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力量,来探索施暴者心理、人格及其行为模式,把心理咨询的一些有效手段运用到救治和帮教施暴者方面?比如,在心理咨询中,我们讲求 “外化”,即把人和他所存在的问题所犯的罪错分开,对问题性的行为进行聚焦——解构,最后重写生命故事;还讲求 “带症生存”,穷尽一切手段治病救人,使之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化……这样的思路在对待施暴者的问题上是否也适用?
事实上,对施暴者中的大多数来说,他生来并不是魔鬼,魔鬼之所以成为魔鬼,有性别歧视和原生家庭习得的影响,有人格偏差、不合理信念、生活压力之下应激不良、情绪管理能力差等等主客观因素,我们可以整合资源,包括运用心理学的手术刀,对其进行解析,剜掉和遏制魔鬼的部分,让曾经的施暴者复归人性和向善,在家庭中重新成为充满爱的天使形象。
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呼吁,在把人权和社会性别纳入反家暴主流的前提下,在对家庭暴力的多机构多学科干预中,给心理学一席之地,将心理学干预提上家庭暴力干预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