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挨打是家庭暴力问题。而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虐待,是指采取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折磨或精神上摧残的行为。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应进行调解。若查明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另一方的情形,另一方也就是受害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可视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准予离婚。
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查明确实妻子受到了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的侵害,而且妻子要求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那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妻子接受调解,对丈夫表示原谅,那么法院当然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