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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早孕”流量战 暴露未成年保护的短板
  • 发表日期: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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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网络直播渐渐跃入了大众眼帘并以迅雷之势快速蔓延开来,然而,肆意蔓延必然导致乱象丛生,许多直播平台都因传播敏感话题、低俗内容而被披露。


正如近期所曝光的“未成年孕妈网络平台直播受热捧”等不良现象,当今未成年人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巨大,身心日益早熟,在青春期甚至更早时期,他们的价值观仍不健全,由早恋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一个无法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年龄,他们的所作所为最终导致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虽然从法律上以女性是否已满十四周岁分为两种状态四种情况,但不可否认的是视频中的未成年怀孕妈妈,很有可能存在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问题。而网络平台却将这类视频作为热点话题大肆传播,以赚取高流量和热评为目的将这些早孕妈妈们奉为“网红”,算法推荐作为头条,给广大青少年造成错误的价值观导向,误以为现在早恋、低龄生子现象很为普遍,使得大量青少年争相效仿,把早恋早婚当成时髦,又以早孕引以为傲,不得不令人震惊。


那么问题来了,“未成年孕妈”直播受热捧的网络平台法律责任何在?社会责任何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我国《网络安全法》也有明确说明,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某些拥有大量活跃用户的网络平台,一而再地传播并热推“未成年孕妈”视频,不仅暴露出了平台管理本身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层面,更是引起了极大的负面效应。作为新生代的未成年人,他们拥有更包容、更敏锐、有具创新思维的优势,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所谓“热点”、“网红”的追捧和效仿,他们更加需要法律及社会各界的特殊保护。

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发展固然需要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但规则绝不可随意践踏。没有秩序的自由与没有自由的秩序同样可怕,只有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互联网企业才能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制度只有得到贯彻执行才有价值,现行法律法规虽然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立法规定,但仍有并未涉及到的盲点,一方面没有明确具体的执行措施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没有严格的追责机制和监管部门,仅在立法层面考虑而不关注法律的落实执行,未免大费周章却无甚成效。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国的网络安全监管需要更多关注规则的落实和执行,如规范网络内容的传播监管、规范观看对象的分级监管等。社会各界也应始终关注并不断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通过立法、修法和执法监督议案等建议,让法律落地、让监督运行,确保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不良网络环境的侵害,让网络传播在创新中纯净发展,让未成年人在分享中放眼世界、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