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妻子是侵犯妻子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丈夫打了你,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当然可以要求赔偿。
打人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丈夫打妻子也不例外,不会因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免除或减轻打人者应负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对这部分损失的赔偿为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因家庭暴力问题导致离婚的,妻子除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外,离婚时还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另外,丈夫打妻子,丈夫除应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具体为:丈夫打妻子,妻子求助于公安机关的,对于造成妻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行政处罚;造成妻子轻伤或重伤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造成妻子轻伤而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的,妻子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