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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维护母亲的抚养权和探视权 10母亲召开“紫丝带,妈妈的爱”新闻发布会
  • 发表日期: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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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3日,10个母亲在北京召开“紫丝带,妈妈的爱”新闻发布会,呼吁社会关注母亲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三位律师杨晓林、戚连峰、李莹和妇女问题专家冯媛、王行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发言全力支持这些母亲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十位母亲来自各地,她们在离婚的过程中,由于法院判决的不公,或者失去了对子女的抚养权,或着由于法院的执行不力,无法行使抚养权或探视权,相同的遭遇使她们走到了一起。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四位母亲勇敢地站出来直面媒体,还有四位母亲用视频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大多数的母亲都是因为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丈夫有外遇,不得以起诉离婚。这十位母亲中,只有少数人获得了抚养权,多数人都争取不到抚养权。特别严重的是,她们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都由于前夫将孩子抢走或藏匿而没有执行。一些母亲已经几年见不到孩子,有个母亲只能在公安干警的监视下,隔着玻璃门见孩子一面,像犯人的会见。她们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出了质问:为什么不执行《婚姻法》,保护母亲的抚养权和探视权?为什么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抢夺和藏匿孩子的行为方,不进行强制执行?她们的声泪控诉,使在场的很多人动容。

  三位律师都从法律的角度做了分析。他们注意到很多母亲都是家暴的受害者,但是她们在离婚时没有得到法院对家暴的认定,不能按照《婚姻法》中有关家暴的条文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且由于《婚姻法》中没有施暴者不能获得抚养权的规定,因而出现将抚养权判给施暴者,违背抚养权的判决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三位律师都正在为其中的一些母亲进行法律的维权。

  为平妇女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从家庭暴力的角度,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她认为藏匿孩子也是一种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使孩子缺乏母亲的陪伴,而且影响孩子健康的发展,强化了父系模式下把孩子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名誉理事长王行娟的发言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全国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执行问题进行了宏观审视。她认为存在四大问题:以经济条件作为判决主要标准,使弱势妇女丧失抚养权;家庭暴力妇女难以获得抚养权;判决抚养权的双重道德标准;对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漠视,导致抚养权和探视权无法执行。她指出,只有将社会性别观念纳入司法的主流,提高司法人员的性别意识,妇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才得以落实。
(叶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