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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暴力日:4位专家谈儿童性侵
  • 发表日期: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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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反暴力日:4位专家谈儿童性侵

        11月21日,在世界儿童基金会支持下,红枫中心与网易频道举办了关于妇女的暴力主题研讨会。会议邀请著名性别专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荣维毅,著名公益律师、北京众泽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红枫中心顾问侯志明,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就当前针对妇女的暴力的新特点、新趋势和实质原因,以及应对策略,进行了解读和探讨。儿童性侵问题是当前针对妇女的暴力的三大重点表现之一,现将主要观点集纳如下。

                                                    儿童性侵问题严重存在                                 
       专家认为,儿童性侵问题已经位居第二,成为与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列入社会关注的性别暴力三大重点表现之一。一位专家十分感慨地说:“家庭暴力的问题,在现在是普遍的,严重的;儿童性侵的问题,在现在也是普遍的,而且是严重的。”
         著名公益律师、北京众泽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列举了这样两组数据。中华全国救助儿童基金会在今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之前发布了一个关于大陆地区儿童性侵犯的基本的调研数据,数据统计了从去年的5月23号到今年的5月22号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大陆地区被媒体曝光的儿童性侵案件是192件,即平均每1.9天就有一起儿童性侵案件。另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曾经针对全国5800个中小学生做过一个关于儿童性侵的调查,结果是儿童性侵案件的隐案率是一比七,也就是说,每被媒体曝光一起儿童性侵案件,背后至少有七起。
      吕孝权认为,儿童性侵犯方面的新特点,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个特点是高危频发。 第二个特点就是受害人群低龄化。他说,我们中心现在正在参与办理的一起学龄前儿童才五、六岁,上幼儿园,被老师强奸、强制猥亵。以前我们看到的还至少是小学一二年级,三年级,现在把这种魔爪竟然伸向了学龄前儿童,我觉得这事绝对是社会没法容忍,必须严惩的一件事情。第三个特点就是乡村是这种案件的重灾区,主要针对留守人群,这种留守人群不仅仅是留守儿童,也包括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第四个特点就是熟人作案的比例特别高。,有学校里面的老师针对学生的性侵案,还有邻居,保安,或者是一些医生。所以熟人,包括一些监护人,亲属,对这些孩子进行性侵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

                                                   受害者家长为什么不报案?
      关于遭到性侵之后能不能报案,著名性别专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荣维毅指出,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一个女人被遭到性侵,不是性侵者的耻辱,而是被性侵人的耻辱,那就是说不是害人者的犯罪分子的耻辱,而是被害者的耻辱,就是这样一种性别文化,强奸文化,导致了被害者不能说出来,辽宁营口的那几个嫖宿幼女罪的受害的孩子,还有湖南唐慧,她的女儿被性侵,也说她女儿不好,就这样一种强奸文化,谁敢说呀?所以,我们一般在培训时我就说,首先要理解被害人,她愿意说就说,她不愿意说那我们能理解她为什么不愿意说,然后我们怎么给她创造一个她能够说出来的条件,案件发生后在调查的时候,是不是一条龙服务很重要,你不能让她今天在警察面前说,在法官面前又说,然后在庭审的时候又说,让她不断地说,那不行。  
        荣維毅介绍说,香港的风雨兰就是对强奸妇女救助中心,他们完全保密,一条龙服务,当他们接到一个性侵的案子以后,马上就通知警察,同时就听了,就录音了,而且旁边一个房间就是伤情鉴定。然后问你愿不愿意报案?如果说,我不愿意报案,我怕暴露,我怕报复,那好,你不报案,但是我把这些东西给你留着,将来如果你想报案,你就不用再重复去说你的这件事。风雨兰救助中心这样一种模式,就使得人们可以放心的报案,所以说我们一方面要尊重妇女的选择,一方面让她报案的话,我们要给她创造条件。另外还有公众宣传、公众教育,对受害人的家长的教育,比如说曾经有过,我经常爱讲这个例子,当时报纸有个讨论,河南一个女大学生被强奸了以后,她有自主意识,她报案了。可她们家人却说,你不嫌寒碜我们还嫌寒碜呢,觉得女儿被人强奸了,脸上不好看,家人都责备她,然后记者就问当地的公安局长,说如果你的女儿被强奸了你报案吗?公安局长说我也不报案。整个的传统文化就是这样,那么我们怎么来打破这样的传统文化,鼓励人们报案?那你就要很多的大力宣传的工作,首先对家长,当事人的家长,邻里,你在警察出警,在询问的时候,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很多问题如果我们这些都不做到的话,你怎么能让她报案呢?你不可能让她报案。一个性侵的女孩,结果因为她遭到性侵,报了案被曝光了以后,这孩子连学都上不了了,包括海南的那个报上登的教师带着(小学生)开房案,那些小学生都没地上学去了,人家就觉得这孩子不好,所以我就觉得我们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
                                         

                                                                 必须考虑受害者的利益

        吕孝权对荣维毅的看法深有同感,他说,我们在办理性侵,尤其是儿童性侵案件的过程中,曾经在网上广发招聘,意思是寻求遭遇这种歧视的原告,你们要是站出来的话,我们可以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但是一年半的这样一个公告,没有一起当事人向我们求助,原因是什么?因为我们得考虑背后的这个因素。我们代理类似的案件,最大的一个心愿就是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们不能为了推动法治的进步,而去牺牲被害人,尤其是被害女性她们的个人权益,其实存在一个当我大声说出来之后,我能获得的这个利益,跟我说出来跟我会损失的东西之间,有一个利益平衡的问题。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现在我们这样传统的男尊女卑性别歧视文化,一个根深蒂固的影响,其实就是国家层面的,立法司法执法,制度性歧视层面的问题。
       吕孝权说,在嫖宿幼女案当中,这种被害幼女跟强奸幼女案件当中的被害幼女还不一样,在强奸幼女的案件当中,可能公众更容易认同这些幼女她们确实是一个被害人的角色,可能会同情她,帮助她,但是嫖宿幼女案件当中,我们的公众,包括她有一些亲属,左右邻居,包括她的同班同学甚至老师都会去孤立这个孩子,因为大家认为她是一个卖淫女,所以这种二次伤害,这种将嫖宿幼女案受害者等同于非良家幼女,等同于卖淫女的这样一个制度性的歧视,这是我们立法规定的嫖宿幼女,不是我在这儿说的,是我们法律以《刑法》的方式规定了,它把幼女分成良家幼女和非良家幼女,即良家幼女跟卖淫女这两者之间的区分,这是制度性的歧视导致的。
        那么,这种案件发生之后,有哪个当事人家长愿意把这个案子捅出去,让自己在当地抬不起头?我们代理营口的这个案件就是,这些孩子都不敢出门,出门也是贴着墙壁走,并且用衣服罩头,生怕被邻居认出来,在学校里面她们的同班同学在老师的撺掇下集体孤立她,说那是小三,你们千万不要跟她一起玩儿,所以给她们造成这种心理跟生理方面的伤害有多大,我就不需要再赘述了。
         刚才荣老师还谈到一个问题,我想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说关于经济核算成本的问题,我们知道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包括我们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关于这种性侵案有一个很让人无语,不可理解的这样一个规定,就是对于普通的这样一个民事案件,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名誉权利遭受侵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性侵这样的案件,包括性侵幼女,性侵儿童这样的案件当中,我们的法律却不支持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我们知道像性侵案件,强奸、猥亵这类案件当中,当事人直接的物质损失、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可能也就赔偿1000块钱,但是这种精神损害,给这些被害幼女造成的精神损害可是终身的。想想就知道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精神损害的索赔,所以很多通过私了的方式,这种事情发生之后,找学校校长对他施压,可能拿到几万块钱。如果说打官司,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最后可能就拿到一两千块钱,而所有的隐私全部曝光了,所以所获得的跟所失去的,不仅仅是不能划等号,甚至可以说是远远的大于所获得的,那为什么我要去把这个事情捅出去?
          所以我觉得,第一我们要呼吁当事人大声说出来,但是要消除这个传统文化的歧视的这种根深蒂固的影响,消除这种国家层面的,制度性的歧视,当满足了这些条件之后,我们才可能真正的让这些人大声说出来。
                                                   最严厉的惩罚,最低限度的容忍

        吕孝权介绍说,我们在2009年曾经代理过河南平顶山的一个性侵案,最大的孩子8岁,最小的孩子5岁,当时被老师性侵,开庭的时候检察院为了把这个被告人绳之以法,因为没有其他更多的证据来指控他,所以只能把这六个孩子全部叫到法庭,去跟他当面对质,当然我们肯定是反对这种做法的,但当时没办法,这些家长特别的勇敢,并且其中一个家长站出来呼吁其他的五个家长跟她们共同一起,来让孩子出庭,一到法庭,当这些孩子看到这个被告人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场景,但是没办法,甚至连公诉人最后,可能比较年轻,不太好意思问一些关于性侵方面的细节的问题,然后我们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的代理律师充当了公诉人的角色,最后才击溃了被告人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都招供了。
        但我觉得不是每个案子都会这么幸运,我们是绝对不允许、不鼓励这种性侵案件当中这种被害儿童还要当面出庭,香港他们有专门的录音室,人家是报案之后有心理师,有社工的陪同,在一个身心完全放松的环境当中给这些孩子做口供,要全程录像,并且要问的问题你一次性要问清楚,你不能今天想起来一个问题,明天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没有问到,明天我又把你叫过来,这当然是不对的,这种一次性的、全面全程的口供,将来是可以直接作为法庭的呈堂证供来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使用的,但是我们不是这么做的。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可以说,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的问题,我们的检察院跟法院都是存在同样的问题,他们可能在内心就认为,这本身就有家长的问题,为什么你们这些父母不注意去保护这些孩子,其实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不想讲太多,只想讲一条,就是,导致这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被伤害的根源是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当然是第一,国家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第二就是随着城镇化这种进程的发展,这些人要养家糊口,他们可能也是被迫的离开家庭。
            那么我们怎么样去转移和吸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让他们能够过上一个比较体面的生活呢?如果说我们能够解决国家层面的,对这些农村弱势人群的社会保障体制的问题,中国的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问题能解决掉,这可能是下一步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特别有意思,也需要我们共同去探讨,而且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鼓励她们大声说出来的根源就是,我们得搞清楚为什么现在她不打算说出来。
       以后我觉得可能会变得好一点,包括现在中央政府对这种性侵儿童的这种现象,他们是持一个基本的原则是“两个最”,对这种犯罪行为实施最严厉的惩罚,最低限度的容忍,对这些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最高限度的保护,我觉得这个原则是很对的,下一步就是我们怎么样把这样一个原则和理念贯穿到我们的司法和执法,包括我们的立法过程当中去,我相信现在教育部,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等,对这方面还是比较重视的,最近也出台了很多关于保护未成年儿童,严惩性侵儿童犯罪的这样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所以我觉得对性侵儿童的问题,我是持一种比较乐观的态度,只是说它可能需要一个比较长期的这样一个过程。
                            

                                            消除性侵,首先当是有法可依

       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认为,性侵的确是一个传统文化加制度,再加上一些等于是长期以来的,对妇女的一种不尊重,这种文化造成的,所以在消除暴力这个角度上,消除性侵,最有力的一些做法,首先当然是有法可依,然后才是让这些执法的人员能够知道怎么去执法,才能够减少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而且这种保密制度,实际上是一个真的应该遵守,每个人都应该很好的去遵循的一种基本原则,因为毕竟她是在这种文化下生活,因此对她这种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对施暴者的零容忍,应该是一种共识。所以我觉得在很多的方面,不是我们妇女或者女童她不想说出来,而是在很多情况下是这种社会的文化没有能给她创造一种好的环境。
        郭瑞香认为,支持系统不完善,支持系统漏洞太多,而不是无缝连接,于是就造成她当时的性侵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而她后期这种其他的伤害比她身体上的伤害还要严重,所以对她来讲这种伤害会影响她的一生,而可能某一次性侵在她长大以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许她逐渐会淡忘,但是对她这种精神上的伤害是永远抹不掉,这样的话还需要全社会的一种倡导。还有对施暴人的严惩,这实际上是我们国家法律一定要有严格的这种界定,能够很好的去执法,这样的话才能够让更多的人觉得我受到了保护,我能够得到公权力最大限度的这种保障。

                                               
                                           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非常必要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红枫中心顾问侯志明与大家分享了红枫中心连续三年在河北省做的三个防治性侵项目的做法与经验。她指出,目前在法律和教育以及社会宣传等等方面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预防性侵的培训和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她说,我们有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就是我们这个性侵大篷车,我们最近有世界儿童基金会,最早是中国妇女基金会资助支持,从去年开始搞这个大篷车,我们已经去了八个省市,进行了40多场培训和活动,给中小学生做完了之后,又到幼儿园的小孩,我们现在有五种教材,幼儿园的、小学低年级的,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的,我们还有社区和面对家长的这样五种教材,我们发现这个大篷车所到之处,你别看这么点三四岁的孩子,你跟他讲了以后,隐私部位是什么,隐私部位不许别人碰,真的连孩子互相开玩笑之间都知道了,你不许看我上厕所,我是男的你是女的,隐私部位你不能碰我,我也不能碰你,爸爸妈妈给洗澡的时候,爸爸不许看,她有这个意识了。我们从大篷车的角度,我们抱的真的是多一个是一个,有的学校本来想在大操场做,但是那天刮大风,学校又没有礼堂,我们只能在教室做,教室只能容纳50个人,后来我们就想多一个孩子听课,就多一个孩子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那我们就把桌椅都腾空,能坐50人的坐了150人,我们就有这个意识。孩子现在至少到了教研室,他从来都是结伴去的,没有一个人去的,如果老师放学让她去做什么,她就有了那个保护意识,不行,我妈妈让我放学就回家。
         当然这里也会有一些问题,让孩子多少对社交方面包括正常的社交方面也会有一些限制,但是我们觉得,让她多一丝保护意识和那方面受伤害,权衡之后我们还是觉得,让更多的孩子有戒心,和没有戒心真的是不一样的。
        侯志明呼吁,在社会特别是流动和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对孩子们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在调查中,家长有一半以上没有对孩子进行过此类教育,而是寄希望于学校,认为是学校的事。而作为社会组织,更应该有这种责任感和紧迫感。